尊敬赵振坤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增设“老养残照护单元”的建议》已收悉。对该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现答复如下:
一、对“老养残”困难家庭情况的了解
“老养残”困难家庭是指由本市户籍老年人和需要其照护但已无能力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子女组成的,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收入水平的家庭。这类家庭通常因响应国家号召未生育第二子女,家庭成员为2位老人和1位重残人员。当重残人员50岁后,两位老人年纪已超70岁,老人照护重残子女过程中存在一定困难。据区残联统计,截止2025年5月,本区全年龄段重度困难残疾人约3425人,其中困难重度老养残残疾人约1902人。
二、宝山区已开展的相关工作
宝山区一直高度重视“老养残”困难家庭的照护问题,积极响应上级政策要求,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推动相关工作落实。根据《关于推进本市“十四五”期间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机构及床位建设的实施意见》,宝山区已完成150张困难重度残疾人养护床位建设。在此基础上,宝山区综合评估本区域内“老养残”困难家庭的底数和对养护服务的实际需求,已在上海怡景养老院内试点设置“老养残照护单元”。
三、增设“老养残照护单元”的具体措施
1、需求评估与服务提供
宝山区民政局会同残联部门全面梳理排摸“老养残家庭”情况和对照护服务的需求,优先满足经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具有二级及以上照护等级的老年人家庭或低保、低保边缘家庭的需求。同时,指导养老机构做好拟入住对象评估工作,对拟入住老年人及残疾人子女进行适宜性观察,综合评估其身体状况是否稳定并具备入住条件。
2、老养残照护单元”推进实施
宝山区民政局在上海怡景养老院内试点设置“老养残照护单元”改造,完成9张床位建设,2024年10月已开放入住。试点期间,残疾人子女照护服务的收费原则上不超过该机构重度护理老年人的标准。同时,加强对机构运营管理、护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监管,及时评估照护服务质量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宝山区将继续推进“老养残照护单元”试点工作,总结典型问题和先进做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可持续的服务模式。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和服务体系,加强部门协同和调研,整合资源,为“老养残”困难家庭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照护服务。
再次感谢您对宝山区“老养残”困难家庭照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