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区卫生健康委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落实依法治区的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动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职,为加快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贯工作
学深悟透、狠抓落实,不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全面推动卫生健康法治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纳入党委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等会议的重要议题,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卫生健康各项工作。
1.贯彻落实《上海市卫生健康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以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遵守党规党纪为目标,牢固树立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法律至上、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做到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
2.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区卫生健康工作党委切实扛起党纪学习教育主体责任,锚定党纪学习教育目标,成立工作专班,系统谋划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学习教育工作任务,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法内容,纳入2024年度系统党政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课程,引领全系统党员原原本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3.制定并下发《2024年宝山区卫生健康法治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卫生健康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法治建设与卫生健康发展“十四五”规划同步推进,确保法治建设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着力提升依法行政建设质效,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法治政府
1.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按照委《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做到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都经集体研究后做出决定。高度重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制定工作,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实施办法》,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评估等全过程管理制度,提升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的效果。根据2024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常态化评估清理工作要求,我委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了评估清理,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政策文件开展了专项清理,均未发现相关问题。
3.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兼职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和依法行政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坚持以事前法律风险防范和事中法律风险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组织法律顾问充分参与协议审查、诉讼案件办理、信访调解、规范性文件审核等工作20件,为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咨询、论证意见,协助化解重大突发事件或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
(三)纵深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服务改革,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助力医疗卫生服务能级再提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站标准化改造,增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目前已完成新设社区卫生服务站4家,15家社卫完成新增临终关怀科、外科、眼科等科目许可资质审批工作。
2.调整完善新版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及时认领新版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及实施规范,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与权责清单对应衔接,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目录及办事指南。
3.深化拓展“一业一证”改革,及时修订“美容美发”及“浴场”两个行业综合许可要素流程工作手册,开展“购物中心”综合许可试点工作,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体验行业综合许可所提供的便利,目前已累计完成“一业一证”改革22件。
4.持续扩大政务服务受益覆盖面,新版行政许可证照落地率100%;不断优化智能申报和高频事项“智慧好办”,目前已完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智慧好办”1637件、医疗广告审查81件、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563件,好评率100%。完成告知承诺1042件,配合完成“老年人健康服务一件事”8万余件。
5.深化惠企便民举措落实,进一步扩大线上人工帮办服务事项范围,全面做到一分钟响应。有力夯实领导干部帮办机制,今年共开展领导帮办2次,陪同企业群众全流程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听取企业群众意见建议。
(四)稳步提升综合监管改革效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及时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二是将全过程记录执法模式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相结合,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投诉举报进行集体合议,确保行政行为公正合法。
2.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制定《卫生健康领域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双向衔接工作协作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互补优势和资源共享。
3.强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积极参与区司法局案卷评查工作,评查结果质量较好;认真对照《宝山区2024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报告》及相关问题清单,开展自查整改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做好市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梳理上报工作。
4.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力度,全年共开展卫生监督检查3709户次,实施卫生行政处罚538件,其中警告82件,罚款456件,卫生行政处罚罚没款金额合计369.35万元。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对1248家国抽和区抽单位落实监管责任。持续推进“民营医院管理年”督查工作,在社会办医监管中建立了“业务联办、部门联动、属地联管”的“三联”工作机制,制定《2024年度宝山区民营医院专项整治督查工作任务清单》。继续巩固无证行医联防联控合力,监督检查178户次,处罚26件,行刑衔接3件。推进公共场所专项监督,对辖区65家游泳场所和475家住宿场所开展卫生监督自查工作;按照创国卫标准,对辖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阶段性专项整治,实行网格化监管模式,共监督966户次。
5.稳步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效能,牵头制定了宝山区医疗美容机构跨部门综合监管方案,并会同各监管部门梳理完成了宾旅馆、医疗器械使用、购物中心等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及监管事项清单。联合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学校、游泳场所、歌舞娱乐场所、住宿场所等多条线、多维度的跨部门检查工作154户次,监管合力不断增强,部门协作实效得到进一步提升。
(五)有序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力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并严格执行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情况报告制度,高度重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执行,积极参与区司法局组织的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通过旁听观摩的方式,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司法权威的尊重和依法行政的意识。落实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积极引导当事人寻求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2024年,依法组织召开听证会4次,开展行政复议答复3件、行政诉讼应诉3件,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利。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1.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融入“三项制度”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根据“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认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加强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积极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贯彻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积极组织全区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月”、“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等活动,加强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实施。聚焦普法重点人群,深入宣传与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卫生健康法治文化建设。
3.优化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坚持效果导向,加强医疗卫生行业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集成,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重点内容,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通过“宝山卫生健康”“宝山卫生健康监督”“宝山疾控”及各医疗卫生机构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普法功能,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继续做好常规法治工作,每季度报送基层法治观察建议书,提出卫生健康监督相关问题、意见和建议。依法开展信用修复12件,出具履罚情况证明7件。组织参与宝山区2023年度法治建设十佳项目评选活动,项目申报1件;积极参与2024年度上海市法治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上报法治案例1件;1件医疗美容执法案件入选“第二届上海市法治文化节”2024 年上海卫生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优秀案例。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回顾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不足。一是卫生健康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待继续巩固与深化;二是卫生健康执法人员在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三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少、任务重,执法权限和能力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协调;四是法治宣传教育的个性化、精准度、实用性有待提高,开展形式有待丰富。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区卫健委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筹划部署,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提升法治意识、规范法治行为为目标,不断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党政主要领导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及时传达相关法治会议精神,切实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本系统的贯彻和践行。二是把法治建设要求融入卫生健康系统管理运行的全过程。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基层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做到与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真正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区卫健委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谋划好、组织好、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坚持依法应对风险挑战,推动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以思想为引领,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
贯彻落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系统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卫生健康法治建设,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以任务为导向,持续推进卫生健康法治工作建设
全面贯彻依法治区相关指示精神,落实单位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行政行为。做好听证、复议和应诉工作,按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要求,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
(三)以服务为基础,着力优化卫生健康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强对医疗卫生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维护市场主体经营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继续推进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不断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政务事项目录,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材料,加快推进“一件事改革”、高频事项智慧好办、行业综合许可等行政审批改革,加快惠企便民举措落实。
(四)以普法为手段,深化卫生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做好卫生健康“八五”普法终期评估,持续完善卫生健康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多层次多领域发展法治文化活动、创新法治文化作品、拓宽法治文化阵地,不断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卫生健康全行业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