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4年本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区委、区政府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 2024 年本镇部门预算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提高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可持续性,增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重大战略任务及发展规划的对力保障。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优化支出结构,做好重点支出分类保障,坚定不移推进宝山“北转型”战略。夯实预算管理基础,全面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项目支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硬化各项预算约束,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及预决算公开,强化财会监督,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完善综合统筹、规范透明、约束有力、讲求绩效、持续安全的现代预算制度。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各预算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和部门)应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切实实施有保有压,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将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 综合预算原则。各单位和部门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单位和部门应综合考虑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科学编制原则。各单位和部门应结合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的推进,加强本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单位和部门应按照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新体系的要求,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编制范围和内容
(一) 收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和部门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对于各单位和部门执收的非税收入,应按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分类分项编报。
(二)支出预算。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支出预算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支出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和项目支出(其他人员类、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 )。人员经费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公用经费应按照定额、定项编报。项目支出是各单位和部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包括民生保障类、城市运行养护类、工程建设类和产业扶持类等。在编制预算时,各单位和部门应切实将各项刚性支出需求纳入年初预算,确保年初预算不留硬缺口。同时为解决年度预算执行中新出台政策,以及其他难以预计的支出需求,教育、卫生部门应在预算总额内留出一定比例的待分配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和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同时,应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2021年版)》的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并根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开展采购活动。
四、编制要求
(一)加强财政统筹力度,持续提升财政保障力
一是加强收入统筹。各单位和部门应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大中央市级转移支付资金的综合考虑和统筹力度,对符合中央及市级转移支付范围的项目,按规定优先使用中央市级资金。
二是加大存量资源盘活力度。各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按项目年度用款需求编制预算,努力实现实际用款需求与年度预算安排的精准匹配,有效减少财政资金沉淀,对沉淀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相应较少2024年预算安排。各单位和部门应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深度融合,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
三是强化落实重点支出的保障能力。坚持“三保”支出的优先顺序,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优先保障教育、养老、医疗、住房、就业等民生重点支出,严格落实国家、上海市统一的各项基本民生支出政策。
(二)优化预算编审机制,持续硬化预算约束力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理念。各单位和部门安排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预算分配机制。要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根据轻重缓急确定优先次序,突出“保重点、压一般”,刚性支出优先保障。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二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和部门应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行政机关除保障政府正常运作外,大力压减行政开支;事业单位勤俭办一切事业,以最精简的资金资产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严禁铺张浪费等行为。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可干可不干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重点支出也要按照从严从紧、能省则省的原则安排。公用经费在定额标准的基础上压减 20%,项目支出着力解决政府聘用辅助人员、城市运行养护、城市安全、民生保障、产业扶持、稳增长和场馆运行、办公用房租赁、物业管理、信息化运维等保障基本运转的经费等。大力精简严格控制差旅、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从严从紧申报“三公经费”预算,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23年预算数。
三是加强预算安排约束。各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不得自行将不同科目、项目之间的预算资金进行调剂;对执行率较低的项目,原则上按要减少或按预算执行数编制预算。
(三)夯实预算管理基础,持续提升编制科学性
2024年,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要以实施一体化为抓手,逐步优化规范同类项目、同类支出的预算编制,加大项目精简整合力度,清晰反映部门主要职责和工作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实行三级细化管理,其中:一级项目为单位履职所需实施的具体工作事项,由财政部门在库中统一设定模板;二级项目是按工作事项分项细化项的具体工作内容,从项目库中选择项目编制预算;三级项目是按每项工作内容的具体经费预算情况。要根据支出的具体用途,准确使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科目,涉及多个经济分类支出项目的必须细化至三级明细。特别是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各单位和部门上报“三公”经费预算应包含基本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中“三公”经费预算。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在项目支出中安排,通过预算调整落实到相关部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部门和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
(四)推进预算绩效融合,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各单位和部门应积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按要求分类落实项目、政策、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各项规定,推进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完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提高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加强对项目和政策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的监控,做好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工作,将绩效管理结果与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等相挂钩,促进形成评价、反馈、整改、提升的良性循环。推进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全面核定投入成本,科学设定成本基线,着力健全支出标准,推动实现降本、增效管理优化。
二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各单位和部门在持续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除涉密信息外,进一步将资金量较大影响面较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项目、政策绩效目标及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切实将公开透明贯穿财政预决算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认真做好其他相关工作。落实各单位和部门预算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和部门对预算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以及执行结果负责,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严格规范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项目合法合规性审核,政府自身直接履职的事项不得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实施,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和举债融资。应客观必要的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正确填报项目所属目录,合同订立应明确服务的内容、期限、数量、质量、价格等,执行过程中要强化绩效管理和履约管理,着力提升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推广实施预算管理一体化的安排
实施新的预算管理一体化是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有利于各单位和部门加强预算管理,全面掌握预算执行和会计核算等信息,切实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推广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预算编制、执行等业务在新的预算一体化系统中全面应用。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人员经费预算标准
2.2024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日常公用经费定额)
3.2024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标准(单项定额)
4.2024年预算单位车辆及一般办公设备配置使用标准
上海市宝山区高境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