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林镇:
根据区绿化市容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和区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2022-2024年宝山区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宝绿容(202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联合制订了《2022-2024年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补充意见》等3个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2-2024年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补充意见》
2、《宝山区湿地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3、《宝山区公益林生态补偿考核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