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南路、南至美平路并与小主人幼儿园相邻、西至罗和路、北至慈沟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696弄12号1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696弄13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22〕11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美罗家园宝欣苑第一居民委员会。其四至范围为:东至罗南路、南至美平路并与小主人幼儿园相邻、西至罗和路、北至慈沟河。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设在美平路696弄12号1楼。活动用房设在美平路696弄13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宝山区”字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