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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抗震救灾募捐管理的紧急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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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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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OO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宝府办〔2008〕31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强烈地震后,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积极捐款捐物,表现出空前的热情。目前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刻不容缓,需要我们万众一心,支持灾区打胜抗震救灾这场硬仗。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抗震救灾募捐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本区抗震救灾募捐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统一管理抗震救灾募捐

本区抗震救灾社会募捐,由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分会等具有法定公募资格的机构及社会组织负责实施。除市条线要求组织社会募捐外,各单位、各部门只负责本部门、本单位内部组织发动募捐工作,不组织社会募捐。各单位、各部门内部组织发动所募款项应及时交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分会。

二、切实规范募捐行为,做好募捐统计工作

1、募捐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个人都不得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接受捐赠要严格按照规定专项管理。区民政局要组织和协调好救灾捐赠活动,引导社会各界按照正规渠道,向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基金会等组织捐赠款物。

2、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分会及根据市条线要求组织社会募捐的部门,应将募捐情况填报(附表一)于当天14时报区民政局社会科。

3、各单位、部门、团体利用自身资源,通过其他途径,直接向市有关部门或灾区捐赠的款物,应向区民政局通报,并填报(附表二)报送区民政局社会科。

三、严格加强监督检查

区审计局要加强对募捐款物的接受、管理等的审计,区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必须依法严肃查处。对利用抗震救灾,非法募捐、骗取民众钱财的诈骗行为,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宝山分会以及根据市条线要求组织社会募捐的单位要认真做好募捐款物的统计工作,于当日填报(附表三),以电子版形式报区民政局办公室,交由宝山报社,向社会公布。

 

附件:一、宝山区“512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接收统计表

二、宝山区“512汶川地震”捐赠款物备案统计表

三、宝山区“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名册表

附件一:

宝山区“512汶川地震”灾区捐款捐物接收统计表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时间:     

单位

捐款

单位数

捐赠

人数

其中
党员数

捐赠款数额

捐物

 

备注

人民币

港元

美元

日元

物资名称

数量

价值

当日

 

 

 

 

 

 

 

 

 

 

 

累计

 

 

 

 

 

 

 

 

 

 

 

 

 

 

 

 

 

 

 

 

 

 

 

 

 

 

 

 

 

 

 

 

 

 

 

 

 

 

 

 

 

 

 

 

 

 

 

填表说明:1、此表为各条线组织募捐并将  传真给市条线的慈善机构。

          2、捐款单位数:单位出资捐款的单位数。                       填报日期:

          3、捐赠人数:是以个人名义捐款的人数。

          4、当日是指截止当天统计时间一天捐款的情况。

          5、累计是指截止到统计时间的全部累计捐款情况。

          6、社会科:56122701   56122737    56104221(传真)

附件二:

宝山区“512汶川地震”捐赠款物备案统计表

捐赠单位、个人                        

捐赠资金情况:

捐赠金额(元)

 

现金□

支票□

转帐□

邮汇□

捐赠资金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捐赠物资情况:

物资名称

 

规格

 

数量

 

运输方式

航空□铁路□汽车□其他□

单位(元)

 

总价值(元)

 

捐赠资金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说明:1、此表为各单位通过其他渠道直接捐赠的款物情况。

      2、社会科:56122701   56122737    56104221(传真)

 

附件三(表1):

宝山区“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名册表(单位)

接收捐款单位名称:                                                 

序号

捐赠单位名称

金额

物资名称

价值

 

 

 

 

 

 

 

 

 

 

 

 

 

 

 

 

 

 

 

 

 

 

 

 

 

 

 

 

 

 

 

 

 

 

 

 

 

 

 

 

 

 

 

 

 

 

 

 

 

 

 

 

 

 

 

 

 

 

 

 

 

 

 

 

 

 

 

 

 

 

 

 

 

 

 

办公室:56122700   56104220(传真)

E-mail:MZJ_BGS@mail.baoshan.gov(办公业务网)

bsmzj@126.com(因特网)

 

附件三(表2):

宝山区“512汶川地震”捐款捐物名册表(个人)

接收捐款单位名称:                                                     

序号

捐赠人姓名

捐款金额

物资名称

价值

 

 

 

 

 

 

 

 

 

 

 

 

 

 

 

 

 

 

 

 

 

 

 

 

 

 

 

 

 

 

 

 

 

 

 

 

 

 

 

 

 

 

 

 

 

 

 

 

 

 

 

 

 

 

 

 

 

 

 

 

 

 

 

 

 

 

 

 

 

 

 

 

 

 

 

办公室:56122700   56104220(传真)

E-mail:MZJ_BGS@mail.baoshan.gov(办公业务网)

bsmzj@126.com(因特网)

 

主题词:民政  抗震救灾  募捐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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