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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益康敬老院医务室医保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医保局 发布时间 2021-03-05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03-0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3-0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医保局

医保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上海宝山区益康敬老院医务室违反医保规定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医保(罚)决字第2220210001号

被处罚人(单位)

上海宝山区益康敬老院医务室

机构代码

52310113792733084Y

法定代表人

秦琦

处罚事由

该机构存在串换收费、无指征治疗,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三项

处罚结果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医疗保障局

作出处罚的决定日期

202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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