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0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对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09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6-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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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7-09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7-09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王建芳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住房修缮、提升平安城区建设满意度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区共有902个住宅小区约8196.08万㎡,2000年前老旧小区共352个约2166万平方米,其中售后房、直管房以及混合型小区等约1719.68万平方米,老旧商品房约446.32万平方米。2000年起我区开始实施住宅修缮工作,结合市、区工作要求逐年推进(原则上按照8-10年的修缮周期,根据轻重缓急的顺序安排),2025年底已完成老旧小区修缮改造约2270万平方米,即:通过20余年时间基本完成一轮老旧小区的改造。

二、隐患排查和鉴定情况

目前,我区已有住宅房屋体检计划,并逐步实施。针对体检后有相对严重的情况,体检报告会有进一步检测的建议,然后我们再委托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房屋检测鉴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列入年度修缮计划的房屋

我区住宅修缮工程实行“无体检,不修缮”的原则,即在项目启动阶段,对拟修缮的房屋委托专业单位对房屋进行体检工作,体检建议需要检测的,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然后由设计单位根据体检报告或检测报告进行相应的设计,并由实施单位组织小区三驾马车、设计单位等共同确认修缮科目,在工程施工后消除安全隐患。

(二)未列入年度修缮计划的房屋

由于我区住宅面积量大面广,全部体检涉及资金额巨大。目前对于未列入年度修缮计划的房屋,待资金来源进一步明确后逐年逐批推进体检及检测工作。

三、目前我区住宅修缮项目相关流程及补贴标准

老旧公房小区的业主如需进行整治,先向其所在小区业委会或居委会反映,业委会或居委会经征询小区业主意见同意后上报所在街镇,我局根据各街镇按照轻重缓急上报的改造计划,统筹全区情况,在区城市维护安排年度资金预算以及落实匹配资金的情况下,明确住宅修缮年度计划。目前,我区住宅修缮工程的改造方式主要为屋面及相关设施改造,实施单价为300元/㎡,政府出资90%,业主匹配资金10%。拟实施的项目有屋面平改坡、外墙粉刷、内墙粉刷、共用部位修理等。在修缮工程正式实施前,结合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针对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急难愁”问题,由实施单位会同业委会或居委会、物业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共同确认具体的修缮项目,并将修缮方案在小区进行公示,获得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实施。

、下一步计划

为提升老旧小区运行安全水平和居住环境品质,延长住房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能,建立安全有序、整洁舒适、环境宜居、幸福和谐的居住小区。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区城维资金年度安排以及街镇、业主落实匹配资金的情况对建筑结构较差、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群众改造意愿迫切,且符合改造要求的老旧小区逐年逐批安排住宅修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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