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民防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政府信息公开年报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民防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国动办 发布时间 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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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0-01-2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0-01-2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国动办

    一、 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围绕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整理发布政府公开信息,稳步有序地推进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我办主要依托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和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及时发布公开信息,在有关专栏上公布机构设置、职能职责等情况,今年以来共有8条信息对外主动公开。在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及时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共有六个事项,在完成“一单两库”的基础上,制定了实施细则,确定了抽查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使抽查工作的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本办完成对6项随机抽查事项中所有事项的抽查工作,完成年度监管事项的100%,并全部在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站上公布抽查结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设立“当面提交”、“邮政寄送”两种基本接收申请渠道,并认真履行身份核查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意见明确的处理程序规范,在规定的时限内,严格按照“民防办秘书科受理—职能科、中心、所经办人协办—职能科、中心、所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复核—主管领导审定”的多层审核流程进行处理,确保业务程序的合法性。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做到内部流转部门审核到位,外部送达相对人的相关资料采用双挂号的形式进行记载。对于处理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做到一案一卷保存;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时、规范处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共0件。

)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明确办主要领导主管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为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由秘书科统筹做好在公开信息发布工作。 各科室所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区上级部门关于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相关要求,做好区网上政务大厅涉及我办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深度推进工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在宝山区民防防灾减灾专题网提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服务,对相关政策法规做好更新解读。

(五) 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责任分工,加大监督考核。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我办明确主要领导分管,统筹抓好落实。各科室是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监督检查本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加强监督考核。完善政务公开考评指标体系,与月度考核、年度考评等有机结合,强化激励和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

-14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1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公开的渠道和内容还需不断深化。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结合民防工作实际,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拓宽发布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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