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其他类别(内容)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或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是否公示 | 信息事项 |
茅海银 | 自然人 | 2520240004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 茅海银作为建设单位项目工程总监对施工单位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不)施工的行为负有责任,涉嫌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 罚款 | 茅海银于2023年11月6日在宝山区大场镇东至南陈路,西至乾皓苑,南至丰皓路,北至环镇北路从事宝山区大场镇35-03地块新建商品房项目(项目)中存在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不)施工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照片、询问笔录等),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 1.1 | 2024/5/15 | 2099/12/31 | 2029/5/15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上海市宝山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 113101130024524069 | 是 | 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处罚 | ||||
办
建管委(安质监站)自然人双公示行政处罚(0513-0517)
信息来源:
区建设管理委
发布时间
202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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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4-05-20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4-05-2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建设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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