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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闭会期间 第00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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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1-10-26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10-26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徐瑾代表: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管理工作的关心,您在宝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第002号建议已收悉。对该建议,区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区农业农村委、区民政局联合区公安分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对本市流浪犬的管理有明确规定,流浪犬由公安部门设立的犬只收容所收容,并由犬只收容所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但目前针对流浪猫的收入及管理尚未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

区农业农村委认真做好犬猫的狂犬病免疫和相关疫病的宣传工作。自2018年起,已对辖区内已知的社会团体或个人集中收养的流浪犬猫开展疫病防治指导工作。2019年起,已逐步对辖区内的流浪犬猫主要疫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纳入年度常态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第三款规定: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本辖区流浪犬、猫的控制和处置,防止疫病传播。

区民政局作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部门,已于8月下发通知,指导辖区各居委会、村委会以文明养宠为主题,制定和完善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在公告栏和社区通平台公布),并结合实际,动员爱心人士参与流浪猫管理,积极改善社区居住环境。目前,各居委会、村委会已完成公约的制定和完善,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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