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六年一月十一日) 宝府〔2006〕2号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2006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2006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05〕37 号)精神,以及《宝山区自愿无偿献血三年行动规划(2005-2007年)》的总体进度,结合我区实际,2006年本区从社区、企事业单位等渠道募集无偿献血总量确定为13525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其中自愿无偿献血量力争占无偿献血总量的75%。为保证完成募集工作,确保血液安全和临床用血需要,推动本区自愿无偿献血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顺利实现本区三年行动规划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06年各镇、街道募集的无偿献血量
主题词:卫生 献血 实施意见 通知 |
办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宝山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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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0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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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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