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土地储备中心:
根据《关于泾灿路(泾恩路-罗东路)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宝发改〔2020〕410号),新建泾灿路(泾恩路-罗东路)由我镇负责建设。经《关于核定泾灿路(泾恩路-罗东路)道路新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土地意见书的决定》(沪宝规划资源选预〔2021〕13号)批准,并经土地勘测定界,建设泾灿路(泾恩路-罗东路)需使用贵中心已征用的部分土地,面积为10162.3平方米,现特向贵中心申请划拨该项目建设用地。
特此致函,请予以支持。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