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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明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4-22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处罚
  •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2-04-22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2-04-2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卫生健康委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公开信息摘要
案件名称 马明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宝第2220223007号
单位名称(或姓名) 马明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非医师行医 
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结果 非医师行医:没收头孢克肟分散片、罗红霉素胶囊、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等药品壹箱,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2ml:4mg)贰拾支、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陆支,复方丹参片拾叁瓶,枇杷止咳颗粒贰佰柒拾肆袋,曲克芦丁片肆拾肆瓶,布洛芬缓释胶囊叁盒,对乙酰氨基酚颗粒叁盒,复方感冒灵片拾瓶,对乙酰氨基酚片陆瓶,维生素B6-叁瓶,维生素B2-贰瓶等药品;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5mL)陆副、医用棉签贰袋(50支/袋),罚款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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