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促进和技能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背景说明_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就业促进和技能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起草情况的背景说明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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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众参与-草案及解读
  • 主题分类: 就业培训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3-15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3-15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鉴于区原有的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即将到期,为适应“北转型”发展需要,为科创中心主阵地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本支撑,结合区实际,区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牵头起草了新一轮促进就业、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现将有关背景情况介绍如下:

一、实施意见起草的背景

从全国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强调“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近年来,国家始终高度重视就业工作,把就业摆在“六稳”“六保”首位,国家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发展,就业优先导向显著增强。对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提出了要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去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再次强调加大高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出到“十四五”末,力争让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30%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为新时代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

从全市来看,近年来,本市始终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了“要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和市民持续增收”,突出了要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完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健全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今年3《上海市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细化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突出进一步加强就业政策支持与创业扶持强化就业服务与管理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援助和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条例》实施后,促进就业工作成效作为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从本区来看,我区就业形势总体保持企稳向好的态势,但风险与挑战也依旧存在稳存量拓增量、提质量将是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任务。从就业方面看2023年高校毕业生人数创纪录,未来五年将处于高位波动区间,大龄、低技能劳动者素质与产业发展需求尚存在差距,长期失业青年、残疾人、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等困难群体市场就业难,我区重点群体就业压力依然较大,结构性矛盾不容忽视。从创业带动就业方面看,科创宝山已经谋篇起势伴随着创建创业型城区和创业型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我区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人才、创业项目正在不断集聚和落地,加大对创业团队、优秀创业项目的扶持,对于释放倍增效应、创造就业岗位具有积极作用。从技能人才发展方面看,我区重点行业企业正在蓬勃发展,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能人才求贤若渴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是提升劳动者素质培养大量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促进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起草的推进情况

2022年12月,由区人社局牵头,对现行就业、创业、培训政策进行了评估分析,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在企业、院校、培训机构中间开展了扎实调研。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本市就业创业、技能人才培养等方面相关政策,结合本区实际,于2023年3月形成《宝山区关于就业促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宝山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实施意见起草总体考虑

实施意见起草主要着眼于四个方面:

一是服务“北转型”大局。宝山的转型发展正处于关键阶段,城市功能转型蓄势待发,本轮政策调整紧扣科创中心主阵地建设战略目标和“北转型”发展主线,服务发展、稳定就业为导向,以促进充分就业为主线结合活跃市场和改善民生,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企业稳岗扩岗鼓励支持优秀创业项目在宝山落地生根,着眼于促进技能人才与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协同发展,对于紧缺急需技能人才引进给予优惠政策,助力宝山加快建设“主阵地、主城区、样板区”

二是对标考核目标体系。本轮政策调整全面对标“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高级工以上培训”等市级考核目标,加强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等重点群体的兜底帮扶,支持对本区户籍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人员定向就业培训促进重点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稳定区域就业形势。鼓励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鼓励职业院校发挥技能培训主力军作用加大对高级工以上培训的补贴力度,引导培训资金投入高技能人才培养

三是优化政策系统设计。本轮政策调整充分考虑政策措施之间的系统性、配套性将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聚焦社会大众关心的重点领域围绕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优化就业创业环境、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升就业服务能级提出具体可行的政策举措注重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把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健全高技能人才制度政策、完善培养体系激励和促进技能人才规模壮大、素质提升、结构优化。政策设计坚持守正创新、稳中求进,既推出创新举措,又合理引导预期,确保政策效果既有力又有序。

四是政策资金提质增效。本轮政策调整,我局对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了全面评估,针对部分政策效应不强、便利度不足的问题,调整时“把宝贵资金用在发展紧要处、民生急需上”为前提,聚焦关键领域和指标,加强统筹、盘活存量,精心测算政策项目资金需求通过合理调整资金使用范围和结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进一步强化资金全过程监管,政策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拟分别起草两个实施意见:

一是《宝山区就业促进工作实施意见》,主要涵盖四方面重点内容

(一)推动重点群体稳定就业

1.就业困难人员及特定重点群体就业补贴。对本区认定的区级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征地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家庭人员、35周岁以下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青年等群体给予个人就业补贴。为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及特定重点群体自主就业,每年有近2000名就业困难人员通过该政策实现自主就业。

2.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人员就业补贴。对本区户籍的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人员给予个人就业补贴和灵活就业补贴。通过市场化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每年有近200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人员通过该政策实现市场化就业通过灵活就业帮助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每年有1000人实现灵活就业。

3.随军随调现役军队干部配偶就业补贴。对本区户籍驻区部队随军随调现役军队干部配偶给予个人就业补贴。为配合双拥工作开展,每年有近300名现役军队干部配偶通过该政策实现市场化就业。

4.就业、创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对本区就业、创业见习基地招收的见习学员叠加提供生活费补贴。每年有近1000名青年通过该政策提高就业能力。

(二)激发市场主体扩大就业

1.用人单位吸纳大学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招录本区户籍应届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充分调动企业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性,提高大学生就业率。

2.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补贴。招录本区户籍驻区部队随军随调现役军队干部配偶、刑释解矫及戒毒康复人员等就业人员企业给予补贴。鼓励企业招录就业困难群体,缓解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压力,每年有1000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市场化稳定就业。

(三)鼓励创业创新带动就业

1.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和落地补贴。对经区人社部门推荐,创业组织或意向创业者获得国家级、市级、区级奖项的,分别给予相应标准奖励和落地补贴。吸引高质量创业者来宝山落地,创造更多的高质量就业岗位,每年有十余家创业组织通过该政策落地宝山,政策提高了对高质量创业组织的奖励和补贴,将吸引更多的高质量创业组织落地宝山。

2.区级达标创业孵化基地成效补贴。对达标的创业孵化基地分别给予相应的孵化成效补贴。提升创业服务能力,为创业组织提供优质服务,该政策每年激励近20个孵化基地提升服务效能。

(四)提升服务能级促进就业

1.“宝就业”数字化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就业创业场景应用,强化数据归集共享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该政策将搭建“宝就业”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打造“15分钟公共就业服务圈”。

2.区域内院校就业指导站经费资助。对评估合格的院校就业指导站给予经费资助。提升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上海大学、震旦学院等5家区内院校享受该政策条款,政策将提高补贴标准,更有效的调动院校积极性。

3.加强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对经区人社部门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支付评估费和管理费,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指导专家给予服务补贴。提高就业见习基地管理水平,规范见习基地的日常运作。

二是《宝山区关于促进技能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涵盖个方面重点内容

(一)扩大优秀技能人才培养规模

1.鼓励劳动者参加社会化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给予开展培训的本区培训机构和获得证书的个人技能提升补贴。增加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培养数量,政策将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预计每年可培养1500名高技能人才。

2.鼓励学生参加职业院校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对本区域内的职业院校组织学生参加高级工评价并取得证书的,给予职业院校技能提升补贴。提升应届毕业生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预计每年有1500名应届毕业生得到技能提升。

(二)鼓励企业自主培养技能人才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补贴。对我区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在市政策补贴基础上,分别给予企业和培训机构一次性培训补贴。鼓励企业通过校企合作、师徒带教的方式培养技能人才,推进市政府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

2.企业开展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补贴。对我区开展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企业,按实际情况给予补贴。鼓励企业自主培养特定专业人才,预计每年可培养企业所需的高技能人才500

(三)推动重点群体技能培训

重点支持培训实施机构对本区户籍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定向就业培训,根据学员的实际就业情况给予补贴。为失业、协保、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就业困难群体提供技能提升通道,实现市场化就业,每年有近100名就业困难群体通过定向培训实现市场化就业。

(四)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引领作用

鼓励本区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广泛参加技能竞赛。对承办单位给予运作费补贴,对获奖的技能人才按等第给予相应奖励。鼓励本区各类市场主体和个人广泛参加技能竞赛,为我区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每年预计有近千人参加技能竞赛。

(五)加大优秀技能人才表彰奖励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上海技能大奖”等荣誉称谓的本区技能人才,参照国家和本市标准给予配套奖励。激励引导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进一步做好实施意见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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