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BSSX20210033)_行政许可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受理号:BSSX20210033)

信息来源: 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 2021-04-07
【字号
  • 所属类目: 行政许可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体       裁: 决定
  • 发布日期: 2021-04-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4-02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水务局


上海市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你单位于20210401日提出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的申请现已审理完结。经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及《上海市防汛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申请的罗店路(杨南路~年吉路)道路新建工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方案。

二、工程主要内容为:根据宝建综规﹝201922号文件原则同意工程范围内新建李家泾、慈沟、南陶浜和淘浜等4条河道新建4座桥梁。其中李家泾桥,跨径为一跨23米,梁底标高按≥4.3米控制(吴淞高程,下同);慈沟桥,跨径为一跨23米,梁底标高按≥4.1米控制;南陶浜桥,跨径为一跨18米,梁底标高按≥4.3米控制;淘浜桥,跨径为三跨8+16+8米(依据2019527日,关于罗店路陶浜桥布跨方案的复函),梁底标高按≥4.1米控制(根据20111212日关于征询罗店大型居住社区内河道梁底控制标准的复函);桥梁桩基础均采用φ800钻孔灌注桩;

在蒋茜浜设置管径均为DN1000的雨水排水口共5处,分别为年喜路交叉口: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8476.38,Y=-12187.80,排水口管底标高1.71米(吴淞高程,下同);美博路交叉口: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8321.38,Y=-12020.03, 排水口管底标高1.72米;美爱路交叉口: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8009.23,Y=-11681.99, 排水口管底标高1.80米;美兰湖路交叉口: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7801.49,Y=-11462.90, 排水口管底标高1.61米;美安路交叉口: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7264.36,Y=-11236.86, 排水口管底标高1.88米;

在慈沟(美平路交叉口)设置DN1000雨水排水口1处,排水口城建坐标为X=17582.65,Y=-11304.64, 排水口管底标高1.92米;

三、根据我局于20201102日划示的河道蓝线要求,

本工程应严格遵照执行,确保防汛通道的畅通,不得侵占河道管理范围。

四、根据《上海市跨、穿、沿河构筑物河道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桥梁建设时,其垂直投影面内及上下游各30米河道两岸堤防(防汛墙)需同步按规划要求实施,并确保改建护岸与原护岸顺利衔接。

五、雨水排水口设置期限:长期。

六、你单位不得将污水混接到该雨水口排放。如果违规排放,则由我局依法予以封堵或废除,并由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予以行政处理;因设置雨水排水口造成两侧原有河道护岸结构及相关设施破坏的,应由你单位完成相关修复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雨水排水口位置设置永久性识别标志。同时雨水进水口应采用新型的雨水进水口(进水口内设置网篮)减少垃圾、树叶等进入雨水管道。

八、本工程如涉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你单位应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并自行负责办妥有关手续,结合涉河工程予以落实。

九、你单位应进一步完善、细化施工方案及施工影响范围内防汛设施的监测方案,落实好施工期间的防汛预案和防汛责任制,并于施工前到我局另行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方案的审核》。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10402

 

抄送:区水利管理所、区水务行政执法大队、罗店水务所

 


  • 文件预览

  • 附件下载

  • 相关文章

当前页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