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宝山区监察委员会、宝山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和宝山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等三部门拟订的《宝山区2005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宝山区2005年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市纠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认真落实“四个坚决纠正”,深入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为推进宝山的改革发展和“三年中变样”目标的实现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1、切实抓好“四个坚决纠正”工作 (1)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侵害农民利益的问题。通过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严格征地程序,杜绝征地资金到位不及时、途经不规范的现象,规范土地补偿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要调整、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要把土地补偿费及管理使用办法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抓手和突破口,让群众知情、监督,参与管理。 (2)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和“统一标准、公开操作、严肃纪律、依法拆迁”的要求,严格拆迁审批,对拆迁单位无资金实力和无房源供应的基地,严禁核发《拆迁许可证》,认真抓好控制拆迁规模、规范拆迁行为、严格拆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推进拆迁的规范、透明,确保重点旧改地块等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坚决纠正企业资产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通过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民主管理程序,确保职工在企业改革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国有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维护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坚决纠正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2005年年底前,对本区尚存的拖欠工程款全部实现清欠,落实具体清欠单位的责任,制定清理解决的时间表,初步建立起防欠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建筑农民工工资月结月清,不发生重大恶性事件。 以上工作分别由区房地局、区国资办、区建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区监察委负责监督检查。 2、深化“三项治理”工作 (1)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按照率先把宝山建设成为教育收费规范区的要求,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的工作力度,进一步遏制各级、各类学校违规收取与入学挂钩赞助费的行为;坚决纠正学校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巧立名目、违规办班收费等行为。着重是制定“一费制”收费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认真抓好各项收费制度和规定的落实,加强招生及收费的管理,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收费的满意程度。 此项工作主要责任部门是区教育局,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参与,区纠风办负责协调。 (2)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医务人员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开单提成等问题;严格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新蓝本),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继续做好药品、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全面实行门急诊费用明细帐单制及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增强收费透明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监管,强化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规范从业行为,进一步优化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烦”、“看病贵”等问题。 此项工作由区卫生局牵头实施,区物价局、区食品药监分局、工商宝山分局、区商委参与,区纠风办负责协调。 (3)继续治理物业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深化“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工作措施,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和属地综合协调优势;着力解决物业管理“维修不及时、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现象;加强业主委员会工作,对业主大会的组建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要加强监督指导;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住宅小区经理责任制管理办法,加强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继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过扎实推进物业行风建设,进一步改善物业管理行业的社会形象。 此项工作由区房地局组织实施,区纠风办、区物价局参与。 3、搞好“两项集中整治”工作 (1)集中整治企业违法排污问题。要加大执法和专项整治力度,整合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运用法律、经济、行政、舆论等多种形式,严肃查处违法排污企业,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形成有关预防、监控、惩治的工作合力和工作机制,确保2007年底前区重点监管企业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是区环保局,区监察委、区农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参与。 (2)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问题。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工作,坚决遏制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减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负担,逐步建立规范、开放、竞争的培训办班长效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会同区计委、区物价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事局、区财政局、区招商服务中心共同组织实施。 4、巩固“三项成果” 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整顿有关部门人员不按规定着装所取得的成果。 此项工作的牵头负责单位分别是:区建委、区物价局、区财政局。 (二)继续开展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全面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坚持以政风行风测评为抓手,推动各部门和行业更好地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公正办事、改进服务、提高效率、廉洁勤政,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对测评对象作适当调整。增加食品监管内容,把“药监”扩展为“食品药品监管”;退出对电力行业的测评。 二是增加测评点。在去年200个测评点的基础上,今年再增加50个测评点,总数为250个。 三是调整测评内容。重点增加两项测评内容:“对2004年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评价”;“存在问题举例”。另外,鉴于“六项基本测评内容”的“综合分”,即可视为“总体评价分”,因此不再设“总体评价”栏。 四是调整“重点评”的部门和行业。继续实行“全面测”与“重点评”相结合。根据总体安排和轮流循环的原则,今年对公安、税务、规划、供气、法律服务等5个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评”。 五是改进测评分值的公布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测评的客观公正性,今年反馈时不再提供具体的测评分值,只提供各被测评部门和行业测评结果在本区的排位。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负责实施,有关单位参与。 (三)认真开展政风评议“回头看”,巩固民主评议成果 在2002-2004年完成对全区街道、乡、镇开展政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继续巩固评议成果,将通过开展政风跟踪测评和政风评议“回头看”等形式,加强民主监督,促进基层政风建设,并逐步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此项工作由区纠风办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参与。 (四)深入推进政务公开,促进依法行政 根据全国和市有关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宝山实际,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目标,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增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以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着重抓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财政公共资金使用、重大项目审批实施、征地补偿政策、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公开;要拓展政务公开的形式,继续深入推进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部门和单位的办事公开,及时将收费标准、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和投诉渠道等向社会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转向办事过程的公开,便于群众适时查询。 此项工作由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区信息委、区监察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有关部门参与。 2、深化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的告知制度。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将“三告知”制度纳入业务工作中,抓好落实。 此项工作由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实施。 3、进一步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加大村务公开督查力度,全面推行“三规范”:规范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程序、规范村务公开监督。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创建“上海市村务公开示范村”。 此项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各乡、镇具体实施。 4、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工作。要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厂务公开的实施领域和范围,重点向企事业单位的管理领域延伸,向乡镇所属的集体资产性质的房产、资产经营、经济发展等各类公司拓展;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的模式,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完善;要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与企廉工作的联动工作。 此项工作由区总工会负责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各级领导要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放在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依法行政的全局性工作中去把握和推进。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切实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业务管理之中,统一规划,统一部署。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完善机制 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抓紧建立健全纠正和防范不正之风的体系。要认真分析和研究易产生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问题的原因,深化改革,推进制度改革和体制创新,从源头上铲除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和条件。要切实做到教育深入扎实、制度严密科学、监督到位经常,把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三)措施有力,抓好落实,注重成效 各职能部门要以科学、求实的态度,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紧密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思路,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同时,要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加强指导,对于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特别是政策、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解剖“麻雀”,做到摸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争取早日解决。区纠风办和各职能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提出处理意见,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逐一限期整改。 主题词:监察 纠风 政务公开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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