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相关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宝山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袁 罡 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黄雅萍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贡凤梅 区民政局局长
李晓惠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
周裕红 区老龄办常务副主任
潘振飞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陈敏玉 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陈培强 区民政局副调研员
承建国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吴楚基 区财政局副调研员
徐国平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朱 英 杨行镇副镇长
张 刚 月浦镇副镇长
季 婷 罗泾镇副镇长
冉 旭 罗店镇副镇长
毛欲华 顾村镇副镇长
李才生 大场镇副镇长
李光杰 庙行镇副镇长
阎志军 淞南镇副镇长
陈文娟 高境镇副镇长
汪 怡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金 舜 吴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陈春娟 张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咏梅 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雷作胜 宝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办公室主任由区医保办副主任彭菊芳兼任。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2018年4月30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法院,
区检察院,区各人民团体,区各集团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