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2期)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5年第 16期省级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涉及宝山区1家食品生产企业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万有全集团腌腊食品有限公司吴淞分公司生产的精肉香肠。
(一)食品名称:精肉香肠;规格:220克/袋;生产日期:2024年12月21日;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
(二)经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上海万有全集团腌腊食品有限公司吴淞分公司生产的上述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为:共生产7.04kg,除自检和留样的产品外,其余全部销售完毕。
(三)上海万有全集团腌腊食品有限公司吴淞分公司生产的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纠正,且在得知流通环节抽样检验结果后,立即通知经销商对涉案食品进行下架并实施召回,依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