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八年一月二十三日)
宝府办〔2008〕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房地资源局、市民政局关于本市扩大兼租住房受益面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切实推进我区住房保障和扩大大廉租受益面工作,研究制定我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对住房保障的资金、房源筹措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宝山区住房保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斯福民 区 长
副组长:张浩亮 副区长
冯健理 副区长
成 员:倪诗杰 区府办主任
潘卫国 区府办副主任
朱雅芳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建军 区建设交通委主任
宋国安 区地区办主任
徐佳麟 区信访办主任
金守祥 区房地局局长
吴春梅 区民政局局长
方建华 区财政局局长
郑建忠 区劳动保障局党委书记
郭廷育 区残联理事长
曲国莉 区总工会副主席
陈炳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蒋伟民 杨行镇镇长
王国君 月浦镇镇长
黄振德 罗泾镇镇长
徐连发 罗店镇镇长
吴志宏 顾村镇镇长
梁迎群 大场镇镇长
项明洁 庙行镇镇长
袁惠明 淞南镇镇长
顾梅林 高境镇镇长
邵 琦 友谊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金娣 吴淞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百勤 张庙街道办事处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房地局。由冯健理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卫国、金守祥、吴春梅、方建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人员若有变动,由各单位相关人员自行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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