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文旅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_公共企事业单位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文旅局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 2019-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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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公共企事业单位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19-08-0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19-08-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文化和旅游局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根据《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具体部署,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文旅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聚焦社会公众需求,深化文旅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切实提升宝山人民群众对文化和旅游事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准确把握文旅公益事业建设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文旅公益事业的透明度,让宝山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二、公开原则

坚持依法依规,除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以外,文化和旅游公益建设领域政府信息都应当主动全面予以公开。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明确相关文旅信息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坚持便民高效,面向基层,贴近群众,运用多种方式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加强引导,便于群众知晓、理解和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促治理,推动共建共治共享,促进文化和旅游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公开内容

1、公开管理和服务信息。重点公开从事公益事业的文旅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名录,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审批信息,年检年报、评估检查、奖励处罚等管理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文化和旅游赛事和活动等情况。全面公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保障措施等信息,主动公开旅游服务场所的地址、电话等公众信息,配合监督公开旅游设施的服务范围、服务标准等内容。推动公开街镇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旅游设施建设等。

2、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加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文化和旅游公益事业建设领域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尤其是国家面向困难群众的扶持、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和主要成效。深化文化公益事业建设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公开。鼓励开展社会文化事业建设评估,科学评价文化政策落实效果,及时公开评价结果。

四、公开方式

充分发挥宣传栏、公示板等传统公开方式,同时科学使用网站、APP、微信、微博等现代展示媒介,扩大文旅公益事业活动的知晓率。对有单位网站的事业单位,要加强对网站内容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发挥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对出台的相关服务措施,要注重进行解读,公开时要及时把服务内容解释清楚,避免误解误读。对没有独立网站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局政务公开部门在“上海宝山”门户网站的有关专栏设置服务信息,对文旅领域相关公开信息进行全面展示。鼓励各个事业单位创新公开形式和方式,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利用。同时,推动相关公益数据向社会开放,促进政府数据的社会化应用,形成更多的“便民文化地图”和便民应用,提升公开工作实效。

政务公开工作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基础工作,是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政府形象的重要环节。文旅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细化工作措施,保障人员和经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推进。各部门的政务公开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对公开工作落实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公开义务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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