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2023年罗店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送审的请示》(宝罗府函〔2024〕14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镇人民政府上报的2023年宝山区罗店镇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作业设计。
二、项目建设单位为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实施范围:本工程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店镇光明村、天平村、毛家弄村、远景村、王家村,项目建设总面积59.45亩。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生态公益林面积59.45亩。包含土地平整、苗木采购、苗木种植、苗木支撑、开挖起垄等。
五、项目总投资:总投资额83.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71.2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38万元,预备费2.41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由市、区、镇三级财政承担,其中市级财政补贴35.67万元(0.6万元/亩),区级财政补贴24.969万元(0.42万元/亩),其余资金由镇级财政承担。
请严格按照项目操作规程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确保2024年年内完成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