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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永胜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信息来源: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6-09-24
【字号
  • 所属类目: 公告板
  •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26-09-24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案件名称

蔡永胜无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沪0113环罚〔202645

当事人

基本情况

个人(个体工商户)

姓名

蔡永胜

社会信用代码

-

企业或其他组织

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处罚事由

无证从事收集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

处罚结果

1.罚款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仟壹佰捌拾元整。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上海市宝山区生态环境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6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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