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司法局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013号建议的答复_区级建议结果公开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司法局对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013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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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06-0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06-0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司法局


 

范仲兴委员:

收到范仲兴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各类法律调解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的建议”的建议,我局会同区人保局、区总工会、区妇联等部门积极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形成如下办理意见:

近年来,我区各级部门不断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坚持“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大调解”工作机制,召集或热心公益、或有法律专业背景、或相关职业背景的退休人员组成调解员队伍,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扎实做好加强社会管理的基层基础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为抓紧抓实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区司法局、人保局、总工会及妇联等部门以制度为抓手,以培训为保障,以考核为手段,多举措、多维度优化队伍管理。区司法局制定并施行了《宝山区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人民调解员的聘任与聘用、职责任务、工作原则和制度、工作纪律、培训与等级评定、考核与奖惩、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司法所每1-2个月组织地区街镇、村居调解员开展专题讲座、庭审旁听、案例交流、演讲比赛等形式的业务培训活动。区司法局除了每年专门组织区级、街镇专职调解员开展为期2-3天的培训外,还有针对性地组织调解员参加市局举办的各类培训讲座,有效丰富理论知识、开拓工作思路。区人保局严格把关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入口关,要求从业人员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市人社局颁发的调解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从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专兼职调解员均持证上岗。为推动调解员能力提升,制定并实施了《调解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一是组织调解员开展“公信仲裁  月月讲堂”专题授课活动,二是每季度分片区开展疑难案例研讨,三是组织新入职调解员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脱产挂职,四是分层次组织业务考试。区总工会针对区总层面劳动关系指导员队伍,制定了《宝山工会劳动关系工作指导员队伍管理实施办法》,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工作,研讨难点,协同化解地区重大疑难复杂劳资纠纷。通过举办“小宝话维权”“宝工惠云课堂”“劳动关系月月讲堂”“劳动关系协调员培训班”等活动,指导各级工会切实做好政策的宣传引导工作,不断加强劳动关系指导员与基层工会干部的培训,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区妇联坚持重拓展业务增能形式,优化队伍培育模式,一是举办2023年“宝家护航”法宣快闪课堂,开展下沉式培训。组织女警官、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女心理咨询师、女社工师等专业力量,提供优质课程,输送到各街镇。二是探索带教式培训。开展优秀社区干部、优秀调解员等“调解达人”一对一带教,让村居妇联干部等基层调解员从实战中掌握调解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调处烦难案件的能力。

下一步,区司法局拟策划筹备调解案例的情景剧排演,通过模拟的形式让业务培训兼具实操性与趣味性,提升培训质效;区妇联将持续把“宝家护航”法宣快闪课堂从吴淞、杨行、淞南带到全区各个街镇。各部门将在持续做好上述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工作举措,延展工作覆盖面,推动调解员队伍向更专、更精、更优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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