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婕、姚丽侠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淞滨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区分不明显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现场踏勘,根据市道运局设养 [2021]194《关于开展城市道路禁车柱(车挡)、分隔栏杆整治工作(2021—2023年)的通知》精神,推动本市道路禁车柱(车挡)与分隔栏杆规范化管理,以“控增量减存量”为基本原则,我委交通建管中心会同区公安交警部门,通过完善淞滨路(牡丹江路/班溪路)段警示标志标线、加强行政执法等“软手段”替代“硬隔离”,提高道路安全运行。
目前,淞滨路(牡丹江路-班溪路)各交叉口入口处设有机非标志指示牌5组,非机动车标志指示牌2块,基本符合(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交通标志标准设置要求。为进一步提高非机动车驾驶员辨识度,我委交通建管中心拟在淞滨路班溪路口增加一组非机动车导向线、淞滨路(牡丹江路-班溪路)各交叉口入口处增加10个非机动车地面标记、淞滨路/牡丹江路入口处原机非标志指示牌前移,提高道路安全运行。
附件:淞滨路(牡丹江路-班溪路)段交通标志标线示意图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