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各预算单位、镇属公司:
为切实做好2026年本镇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化完善预算编制和管理改革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2026年本镇部门预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财政政策对重大战略任务的支撑作用,坚持稳增长、保重点、优结构、强绩效原则,通过精准施策与可持续发展,确保资金高效配置。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盘活存量资产力度;深入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提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效能,规范购买服务管理,深化预算一体化系统应用;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实现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与绩效导向。
二、编制原则
(一)公共财政原则。各预算单位和机关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应根据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有保有压原则,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先保障重点领域资金需求。
(二)综合预算原则。各单位应按规定将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在编制支出预算时,应加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的统筹管理以及资金资产的统筹配置。
(三)量力而行原则。各单位应综合考虑本部门和本单位当年收支增减变化因素,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确保收支平衡。
(四)科学编制原则。各单位应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区对镇专项转移支付的管理,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完善项目支出管理,健全预算安排约束机制。
(五)全面绩效原则。各预算单位需贯彻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绩效管理原则,将绩效思维贯穿预算编制、执行与监督各环节,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
三、编制范围
(一)各行政、事业单位和机关各部门
(二)镇属公司
(三)与镇财政有领拨关系的其他单位
四、编制内容
部门预算编制内容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四大部分。
(一)收入预算
收入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各单位应具体分析历年收入情况和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预算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来源。
(二)支出预算
根据预算管理一体化要求,支出预算按照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其他人员类、其他运转类和特定目标类)。人员经费应严格按照人事部门规定标准和财政部门下发的各类定员标准编制,人员变化要做出详细说明;公用经费应按照定额、定项编报。项目支出是各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实现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按照保障重点、兼顾一般、优化结构、讲求效益、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包括民生保障类、城市运行养护类、工程建设类和产业扶持类等。
(三)政府采购预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规定,编制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要正确填报项目拨付方式、采购目录、采购品目和采购方式,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为推进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贯彻落实《进一步支持我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采购工作方案》,强化政府机关绿色采购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将绿色采购因素嵌入到采购需求编制、评分标准,以及履约验收等各个环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或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新能源产品、绿色建材等,从采购源头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的采购政策。
(四)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加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规范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职责,强化源头把控,严守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和“负面清单”,优化购买服务预算编制流程,真实精准体现服务需求,深化预算合理性审查,按期清退必要性不强、投入产出效益欠佳的存量项目。坚决执行公务政务活动视频及PPT制作使用的规范要求,无必要则不制作或使用视频、PPT,严格控制购买服务预算资金增量。公共服务类项目除贯彻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外,原则上不得新增;管理辅助类、后勤保障服务类项目,需严格新增项目的必要性论证与审查。强化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考核验收、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监管,切实提高购买服务项目执行的规范性与效益。
五、编制要求
(一)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财政资金统筹安排。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统筹安排。积极争取市级、区级部门的支持,对符合市级及区级转移支付范围的项目,按规定优先使用市级区级资金。
二是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相关单位应将依法依规取得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实事求是编制收入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加强所属单位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非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资金结余的审核,并按照优先使用非财政资金、后申请财政资金的原则,编制全口径支出预算。
三是加强财政资产资源统筹配置。各单位应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强化资产配置与资产存量挂钩机制,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对达到使用年限但都够继续使用的资产,不得安排支出预算用于资产更新。2026年,原则上不安排新增资产。
(二)坚持有保有压,加力优化调整支出结构
一是全力保障各项刚性支出的实际需求。各单位需严格依照兜牢“三保”底线的要求,确保“三保”预算足额编制,并规范其执行流程。要切实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及基本履职需求,强化基本支出定员定额管理,人员经费依据编制内实有人数及支出标准予以安排,公用经费则按定额标准的80%进行安排。秉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及本市出台的统一民生政策,严禁擅自出台新的民生政策,或对现有政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延长执行期限,以确保民生得到保障、财政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从严从紧、能省则省安排项目支出。着力解决经批准的政府聘用辅助人员,城市运行养护、城市安全、民生保障、场馆运行、办公用房租赁、物业管理等保障基本运转的经费,以及产业扶持和上级考核项目、政府实事和民心项目、已实施政府采购的跨年项目。其中: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在实有人数基础上只减不增,锁定人员只出不进,经费从严控制,其公用经费不再安排。
三是不断推进零基预算制度改革。各单位需摒弃基数依赖思维,改变支出固化的状况,科学设置项目支出,完善动态调整且注重绩效的预算分配机制。依据实际工作任务量制定详细的项目支出预算,有效发挥投资监理作用,杜绝项目申报时高估冒算、混入无关事项等问题,把审核结果严格作为政府采购预算的上限。着重关注结转资金与预算执行率,对结转资金较多的情况,需适当缩减预算安排;执行率不高的项目,原则上应减少预算或按实际执行数编制。将各类巡察、审计、预算监管、执行监控及人大联网监督等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作为优化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助力提升预算编制质量。
四是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把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作为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长期方针,把牢预算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做到精打细算、节用为民。
五是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三公”经费预算总量和分项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025年预算数。行政和参公事业单位不得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要与相关公务活动、公车数量等衔接;公务用车到达更新年限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公务接待费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标准安排。
要重视“三公”经费预算填报,注重与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的衔接。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由区外事办统一填报,镇实际发生后向区财政提出申请,经区财政同意后方可调整预算立项并支付。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由各单位结合历年经费使用情况分析填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按定额标准的80%编报;公务用车购置需先报区机管局初审通过后,再行申报。
六是加快推进支出标准的落地实施。项目支出编制需严格遵循财政部门规定,会议、差旅、接待等费用需严守标准执行。加强新媒体政务平台、房屋维修及视频制作等领域支出标准的落地应用,倡导通过线上模式开展公务活动,论坛、节庆、展会等活动及视频PPT制作需从严管控,坚决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行为,强化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资金的统筹管理。
在资产管理方面,若单位房屋、车辆等资产存在超标准配置、闲置或对外出租情况,原则上不得新增或租用同类资产。各单位需坚持勤俭办事业,在保障正常运转基础上大力压缩开支,以最精简的资金与资产保障单位高效运行。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完善项目库动态管理机制。所有预算支出均须通过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对项目实行全生命周期闭环管理。项目支出预算需清晰体现各单位核心职责与重点工作任务,按三级分类标准细化编制内容,并依据支出的实际用途,精准选用功能分类与经济分类科目;同一项目若包含多项经济分类支出,务必逐项细化。各单位应提前做好项目规划工作,把立项入库、申报要素确定、项目实施、动态滚动管理及终止结项等环节有机衔接,定期更新项目基本信息、分年度资金需求及重点任务设置等核心要素,对已完成实施或因政策调整等情形无需继续推进的项目,应及时完成清理工作。
二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要积极履行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体现绩效导向。应加强事前绩效评估,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和指标质量。重点推进转移支付、专项债券、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重点领域绩效评价。
(四)坚持守正创新,深入推进预算管理改革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应用。应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强化预算执行日常监管,做好系统预警的跟踪与处置,确保问题及时纠正,构建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充分运用系统中的预算收支、绩效、资产等各类数据信息,深化数据分析与应用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依法依规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严守安全保密制度,强化用户权限管控,杜绝不同网络交叉使用情况,严禁违规传输和发布系统数据,保障系统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二是全维度提升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效率与效果。各单位需切实担起绩效管理的主体职责,全面推广并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实践。在编制预算时,应融入成本意识,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设定流程,依据业务特性精准设定绩效目标,保障其可量化、可评估,且与预算额度相契合;提高成本绩效监控水准,在执行阶段强化成本管控力度,一旦察觉问题,迅速预警并校正预算规划。同时,要持续深入推进成本预算绩效剖析工作,依据上一年度的分析报告制定成果运用实施计划,不断强化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成果在预算管理、业务运营及支出标准化等领域的运用。
(五)健全预算管理机制,推动预算透明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在持续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一级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自评结果信息。做好“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
二是其他重点工作规范要求。严格遵守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严禁多报、虚报在编人数,严禁重复、多头申报或虚报项目预算。各单位应严格规范实施购买第三方服务,重点审核项目立项必要性是否充分,严禁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和举债融资。
六、报送时间和要求
(一)时间安排
2026年各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二上二下”编制程序。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一上”。10月10日前,各预算单位上报经审核的部门预算建议数。
(2)“一下”。10月24日前,镇财政将预算控制数下达给各预算单位。
(3)“二上”。10月31日前,各预算单位反馈镇财政下达的预算建议情况。
(4)“二下”。11月10日前,镇财政完成2026年预算初步方案,报镇政府审核。
镇级“三保”支出预算安排需报区财政局审核后,再将政府预算草案初步方案提交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初步审查;在镇人代会审议批准通过2026年财政预算后7个工作日内,镇财政将部门预算批复至各预算单位。
(二)报送要求
《部门预算表》、《2026年项目类支出计划安排表》均需提交电子版,以及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版。
上海市宝山区罗泾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