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14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大黄馨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依兰路,西至富长路,南起水产西路,北至桃园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水产西路489弄4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
(二OO九年一月二十日)
宝府〔2009〕14号
宝山区民政局:
你局宝民〔2009〕5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杨行镇大黄馨园居民委员会。其管辖范围为:东起依兰路,西至富长路,南起水产西路,北至桃园港。居委会办公用房及活动用房设在水产西路489弄4号。
二、上述居委会在刻制公章时,名称前须冠以“上海市宝山区”字样。
主题词:民政 基层政权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