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_法治政府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宝山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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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法治政府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体       裁: 报告
  • 发布日期: 2023-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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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宝山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要求,坚持将法治作为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的重要支撑,不断优化工作理念,理顺工作流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工作要求,充分将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融入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服务能级成效

持续优化行政审批。完成市级部门管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外的其他政务服务事项中设定证明事项的持续清理工作,做到清单之外无证明。巩固“阳光审批”提速行动成果,明确法定期限的行政审批压缩办理时限达70%以上。继续探索智能化审批服务新模式推出首批11免申即享服务。持续优化服务场景。打磨宝你HUI”系列品牌应用全市首创开设道口“一件事”,推动拟上市企业合规审查一件事”2.0迭代升级,实现跨部门、多事项集成办理,全区一件事场景已达46个。宝你惠政策直通车已成为我区惠企政策发布、解读、推送、申报、兑现的权威渠道,涵盖8个部门11类政策资源。已实现区级产业政策30一口受理、全程网办,惠及1200家企业,累计拨付资金4.14亿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长三角+跨省通办”线上平台,全市率先实现长三角电子证照线上线下跨省调用。推出“柔性监管+服务措施”行动,激发市场活力,出台我区《关于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施意见》。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适用市级“免罚清单”不予处罚203件。规范公平竞争会审程序规则,制发《关于建立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的实施意见》,全年审查政策措施4件,审查增量文件16件,清理废止存量文件2件。

(二)严格法定程序制度,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贯彻落实《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严格落实五大法定决策程序。聚焦顶层设计,起草《宝山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细化指标细则,对目录申报、动态调整等程序加强规范指引。聚力对标对表,在年初广泛征集基础上,按照“应入尽入”原则,编制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0项,对社会公开并向市政府办公厅进行备案。年中开展全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程序落到实处。聚责依法依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按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制订背景、意见征集采纳情况、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信息。聚能探索创新,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全市首个“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的突出优势,我区“审计工作融入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市府办公厅专项督察中给予充分肯定。聚效规范管理,加强对区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件,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12件,合法性审核率及备案率均达100%。完善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专班管理机制,对186份区级防疫文件、667份街镇村居防疫文件通知通告进行法律风险审查与备案工作,及时做好法律风险的研判和应对。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有序推进基层综合执法改革。聚焦减负、增能、赋权,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我区基层行政执法协调联络机制作用,制发我区《2022版城管综合执法案件审查工作指引》,逐条列明执法全流程风险点,为基层综合行政工作提供助力,规范运行首批行政执法下沉事项。构建执法培训平台,邀请原行政执法单位开展第二批行政执法下沉事项专题培训,具体讲解下沉执法事项的法律依据、操作要点及执法流程,协助街镇迅速对接工作要求,实现执法不断,有序承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核定现有执法证持证人员1561名,全面完成本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与换发工作。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与街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情况专项调研,落实各单位重大法审目录清单制度,明确重大法审专门工作机构与人员配备。通过“自查+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评查问题形成“一单位一清单”并严格落实整改,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区各执法单位按照国发〔202126号文件要求完成《行政处罚法》全覆盖培训,全区执法人员通过干部在线学习城、专家授课、自学及测验等方式,均已完成不少于60学时的法制培训要求,进一步提升依法正确履职水平。举办全区法制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从理论与实务操作两方面进一步提升了法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与水平。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准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结率较上年度提高了16.32%,区政府继续保持涉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零纠错”“零败诉”。形成多元监督合力。坚决拥护党内监督主导地位,自觉配合纪委监委等监察机关开展信访举报件核查、旁听党组会、走访交流、座谈访谈、党风廉政教育指导监督等工作。严格执行《宝山区履责调查实施办法》,在干部存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但未出现严重后果前,通过开展履责调查的方式实施监督,加强提前干预,促进责任落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执法单位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支持配合检察院开展检察监督工作,对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所反映的问题作出及时回应并予以整改。

(五)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积极探索“源头预防、专业调解、实质化解”的行政争议多元解决模式,坚持复议案件全流程“应调尽调”,行政争议案前调解率达64.5%,复议案件化解率达44.26%,将实质性化解贯穿行政复议始终。确保行政应诉高质高效。实行行政负责人未出庭应诉“一次询问、两次通报、三次抄报”工作制度基础上,形成“庭前报备、庭中监督、庭后销号”的工作闭环机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显著提升至97.04%。推行“三合一”进党校工作机制,着力打造精品化、品牌化的法治课堂,将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与党校干部培训有机融合,抓牢关键少数。充分发挥非诉中心作用。完善多元解纷平台,全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构建“资源共享、分层递进、智能解纷”的信息化运作模式。联合区人民法院、区知识产权局共同成立宝山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中心,为宝山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矛盾纠纷6366件,调解成功6339件,调解成功率为99.58%

(六)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健全社会治理体系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度宝山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整合全区资源推动项目化普法,上线“云普法”课程,吸引6万余人次观看。开展法治文化节主题活动,张庙街道1号湾民法典公园建成使用,法治文化引领浸润作用愈加深入。依托“法治红船”开创红色普法新模式,全区党群服务站附加普法场馆功能,“法式下午茶”“诚信守法实践基地”等实地普法体验活动推动更深层次依法治理。大力推动法治乡村建设,发布《宝山区农村家庭“八五”普法读本》,全区4000余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助力基层善治,积极选树培育法治示范乡村,月浦镇聚源桥村获评为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惠民便民。加强重点人群权利保障,推广实施法律援助经济状况核对告知承诺制。开展“百所联百会”系列活动,免费“法治体检”服务进一步惠及中小微企业。

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宝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宝山科创中心主阵地、国际化大都市主城区、绿色低碳转型样板区建设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弱项:

一是行政决策法治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目前本区虽已设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但目录内容还不能完全涵盖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公共利益、市场监管等领域。部分单位以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边界、外延难以作出清晰界定为由,未将已制发的规范性文件纳入目录管理。

二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今年的行政检察建议、案卷评查结果和复议纠错案件来看,部分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还有短板,执法人员的专业技能存在一定局限性,导致个别行政处罚案件依旧存在执法依据不完善、执法程序不规范等复议应诉风险。少数单位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进一步加强执法制度精细化建设。

三是基层法治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基层法治机构和法治队伍力量仍显不足,新时代司法所的作用发挥还有待深化。

、主要负责人2022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宝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纲,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发挥示范效应。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区委书记、区长在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上带头述法,各级行政机关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按照区管干部年度考核规定,落实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和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作为必述内容,实现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强化学习领会,夯实思想基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列入政府常务会议学习内容,列入本级党校必修课清单。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授课、主要领导领学等方式,开展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2次区委党校在全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进修班、处级专题培训班等12个班次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课程,累计各级干部近600人次参与培训。三是强化统筹推进,明确制度要求。区委政府联合印发《宝山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从十一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推动全区建设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法治政府。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本区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在宝山区政务公开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强化考核机制,形成工作态势。建立健全本区法治建设三级量化考核机制,区委组织部将“党政主要负责人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纳入年度区管干部民主测评,全区80个工作机构近百名领导干部接受评议,法治建设情况已纳入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体系。

四、2023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新的一年,宝山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继续将行政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法治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明确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根本保证,各级政府和部门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十四五”规划的年度目标,建立完善各项保障性制度系统推动贯彻落实,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二)健全高效便民、重心下沉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充分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保护等职能,基本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宝山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深化“减证便民”依托“合规码”推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工作,切实减轻市场主体开具证明负担,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包容审慎监管,推动落实全市各领域不予处罚清单,发布本区首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予处罚典型案例

)健全科学民主、程序规范的行政决策体系。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明确执行主体、执行时限、执行反馈等内容。全面普及重大行政决策宣传解读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完善执行主体向决策机关报告决策执行情况机制。推进决策后评估工作,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

)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行政执法体系。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统筹协调、规范保障、督促指导作用逐步建成区、街镇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健全运转顺畅、制度完备的行政复议体系。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强化案件办理质量,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覆盖面和应诉水平,不断提升府院联动多元化解机制质效。

)健全同质便捷、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不断深化“法律服务+调解”“法律服务+治理”“法律服务+普法”,提升司法行政职能参与基层工作的力度与广度。推广运用智能化服务项目,发挥“公共法律网上服务平台”作用,打造公共法律服务15分钟“生活圈”。要升级团队“村社法律顾问”功能,进一步挖掘法治化基层治理新模式。

健全推进机制,推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全市法治建设示范街镇、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跟踪问效。组织开展法治建设专项调研督察,建立法治督察与行政执法监督、检察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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