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杨行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宝山区杨行镇湄沈河(友谊西路-庵木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宝杨府综〔2026〕7号)文件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意见函复如下:
一、为提高国际元●数创港环境品质,加强水环境整治,提升杨行镇蕰川社区防汛排涝能力,改善周边水环境及生态系统。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宝山区杨行镇湄沈河(友谊西路-庵木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工程规模和设计方案。本工程整治河道轴线总长为477米,按规划实施。工程主要内容:涉及河道整治1条段477米,河道疏浚477米,土方工程1.87万立方米,新建护岸790.3米,绿化工程0.72万平方米,防汛通道995.75平方米,拆除栏杆790米、道路1200平方米及桥梁1座。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标准,即本工程等别及建筑物级别为Ⅲ等工程,主要水工建筑物为3级,围堰等临时建筑物为5级。除涝标准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面雨量203.1毫米。工程设计抗震标准按地震烈度7度设防。河道堤顶高程不低于4.2米。
四、原则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护岸结构主要为:方桩+L型小挡墙+斜坡绿化+堤顶设防汛通道、方桩+L型小挡墙+斜坡绿化+堤顶与现状地面顺接。原则同意绿化工程等设计。
五、原则同意初设报告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六、经审核,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891.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20.05万元,独立费用129.10万元,预备费42.46万元,建设用地费999.51万元。所需资金由你镇自筹解决。
七、请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落实用地事宜后开工实施,并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
附件:1.宝山区杨行镇湄沈河(友谊西路-庵木港)河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评审报告
2.关于宝山区杨行镇湄沈河(友谊西路-庵木港)河道整治工程概算的批复
上海市宝山区水务局
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