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思华、刘松:
你们关于举办上海宝山区学思堂培训中心的办学申请已收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准予你们举办上海宝山区学思堂培训中心。该校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性质;办学内容为普通高中学生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注册资金人民币壹佰万元;校长为丁明云;法定代表人为刘松;办学地址为上海市宝山区同济支路199号6幢6号楼103、105、106、107、109室。
你校在获得办学许可后,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并做好相关的法人登记工作。希望你校能依法规范管理,开创办学特色,全面提高教育服务质量。
上海市宝山区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