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沪府规[2021]13号)文件精神,适应征地房屋补偿机制调整,认真做好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工作,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我区实际,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原宝府规[2018]1号文件基础上修订了《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在征询相关部门意见后,现已形成《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1、电子邮箱:541168368@qq.com。
2、信函:宝林路45号403室,邮编:201999。
请在电子邮件主题和信封上注明“《宝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房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土地使用权基价等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9日。
上海市宝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