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陆洪兴同志为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刘咏梅同志为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高扬同志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许志康同志为宝山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蒋伟民同志的宝山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詹军同志的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咏梅同志的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高扬同志的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海峰同志的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