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6〕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9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61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宝山区顾村潘泾社区BSPO-0301单元05B-01B地块小学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小学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宝山区顾村镇 东至规划05B-01C住宅地块,南至友谊西路,西至规划顾秀路,北至规划05B-01A社区公共设施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顾村镇谭杨村刊科头组2923.8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65.7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58.09平方米。
2、宝山区顾村镇谭杨村王家木组13267.5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06.26平方米、建设用地3611.42平方米、未利用地2449.86平方米。
3、宝山区顾村镇谭杨村奚家店组3484.3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80.15平方米、建设用地4.2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9675.7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052.14平方米、建设用地3615.64平方米、未利用地3007.9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08022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吴颖 联系地址: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