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学旭同志为宝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婷同志为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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