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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区八届人大六次会议06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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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建议提案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1-06-17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1-06-17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陆伟群代表: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您在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加装电梯后续加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我局已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装电梯基本情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我区自2019年起大力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通过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已经形成了“一门受理、两项举措、三个平台”的宝山加梯模式,并已实现了各街镇加装电梯开工和完工全覆盖,实现了加装电梯可行性评估全覆盖,基本完成绘制“一张蓝图”的工作,我区的加装电梯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20192020年底共新增210台,完工108台。

    二、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市委明确将加装电梯工作纳入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提出,要认真对标市委民心工程的要求,结合本区工作推进情况,合理制定本区民心工程的工作目标,编制本区民心工程的实施方案。我局已牵头制定了《宝山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并确定了2021年新增100台,完工100台的目标。2021年,我们将重点做好加装电梯管理等工作,不断完善加装电梯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体制。目前,2021年第一季度已启动征询310台,新增30台,完工11台。

    三、相关举措

    针对您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进行了探索和研究,并已初步形成了相关机制。

    一是推进落实签署加梯告知函。根据宝山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会办意见,加装电梯后交易的房屋进行信息登记的内容,目前无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区登记中心无权要求房屋交易中的任意一方在《不动产登记技术规定》范围以外提交“承诺书”,更无权要求当事人进行“信息登记”,也无权将相关信息记载于“不动产权证”。经我局内部与交易中心沟通协商后,以签告知函的方式明确加装电梯房产的变更责任,要求房屋买卖上下家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做到告知责任和履行义务,确保房屋买卖后的电梯管理保障。目前市房管局加梯专班正积极协调探索注记模式。

    二是试点推进加梯规模化和物业托管模式。在友谊路街道宝山九村南块、大场镇康华苑启动规模化试点小区建设,简化审批流程,在同房型的门栋里进行统一选型、统一设计,统一实施。“以点、带幢、连片”,提升加梯品质,控制加梯成本。同时,大场镇政府也将在康华苑小区电梯免费维保期结束后,试点统一选定1家物业公司或当地物业公司进行整体托管,做到既能让居民用的安心,也能帮助政府减少电梯失管带来的安全隐患。

    三是积极推进公积金提取制度。市公积金中心已于2019年12月26日发文明确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办理要求及操作细则。我局与区公积金中心积极联系,每季度更新目前我区开工及完工的电梯项目。业主可按顺序申请提取使用本人、及其配偶、本人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中业主个人所需支付的建设资金。据了解目前我区已有14个项目已成功提取了住房公积金。

    四是探索推行保险托管模式。在居民自治建立公约,保障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基础上,我区与安信、农业等保险公司洽谈保险方案,已形成了电梯承建单位购买“安装工程一切险”和业委会或物业企业为加装电梯购买“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两套险种,为电梯后续管理提供有力保障。在加梯过程中引导居民选择利用保险方式支撑加装电梯后期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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