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区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补贴”1个项目申请,经审核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现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8月5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综合补贴科
联系地址:宝山区宝杨路1026号307室
联系电话:36623935
邮政编码:201999
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9日
2026年3月-2026年4月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补贴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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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申请单位 |
补贴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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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上海鼎家房地产经纪事务所 |
2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