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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国资委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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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1-08-02
  • 发文字号: 宝府办〔2021〕40号
  • 发文日期: 2021-07-30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区国资委制订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

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我区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的监督与管理,维护政府和被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保障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区国资委会同区相关部门对下属两家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收事务所”)的工作流程、监管机制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如下进一步加强房屋征收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规范征收机制

(一)征收主体——根据本市房屋征收相关法规,区(县)人民政府为征收主体,区土地、房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我区是区规划资源局和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代区政府作为集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行政主体,对征收补偿工作进行政策指导、管理等;各街镇(园区)是属地房屋征收补偿的实施主体,区内两家征收事务所受区规划资源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和街镇(园区)委托作为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补偿的具体工作。

(二)征收方式——采取两种征收补偿方式:一种是协议置换(协议动迁),另一种是征收决定。为确保项目顺利开展,一般实施协议置换补偿程序。符合转征收条件的项目,协议置换与征收决定程序同步推进,在满足条件后,转为征收项目。

(三)征收流程——严格按照《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1〕7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征收评估——协议动迁一般由街镇(园区)选定两至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再由协议动迁范围内的居民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投票选定。征收决定则根据相关征收法规,需评估机构在指定的政府网站报名,入围后由所在街镇(园区)组织被征收居民通过协商或投票、抽签等方式确定最终的评估机构。征收评估的每步程序结果都需要向社会公示。

二、进一步加强征收监管

针对我区房屋征收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一)严格落实问题整改。1.针对被征收房屋面积认定尺度不一的问题,严格执行征收启动之前的房屋面积调查摸底工作,待认定机关公示被征收户房屋面积无误后,再开展与被征收户的协商与征收推进工作,确保面积认定清晰合法。2.针对多部门参与征收工作,可能存在的口径、政策理解不一致问题,逐步形成协议动迁与征收补偿前后政策标准统一,同时建立各征收参与部门会商制度,定期召开例会沟通征收工作进展,确保征收补偿信息及口径一致,对疑难问题,建立由人大代表、村居委工作人员、律师等共同参与的房屋征收公信评议平台,通过特殊问题评议并公示制度,确保特殊问题处理透明公正。3.针对评估机制问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评估,协议动迁评估时点由街镇(园区)确定,评估报告报街镇(园区)审核,由街镇(园区)相关部门下发至征收事务所,形成第三方监管,针对重大项目或大额资金的项目评估结果,报请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4.针对征收补偿协议审核问题,征收事务所建立健全签约材料审核制度,加强项目主管对前期工作人员签约的复核把关,把规范征收签约审批制度的触角延伸到一线征收工作现场,对于补偿不合理,面积认定不清晰,基础材料与安置人员无法形成证据链的情形,需退回协议整改,整改复核无异议后,协议方可敲章,同时严格落实2名及以上工作人员持证开展征收补偿工作,做到公开办事,相互监督。5.针对电子协议制度推进不彻底的问题,积极利用科技手段,筑牢防腐堤坝,探索应用OA协同办公管理系统平台,将征收事务所的业务合同、审批流程、文档管理相结合,确保所有签约流程有迹可循,资料有档可查,推进协议动迁中电子签约制度的执行。

(二)加强征收过程的监管。主要从内外两个方面加强征收过程的监管:外部——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整个征收全过程进行审核监管,重点放在签约前和签约中;内部——征收事务所建立自己的监管机制,重点从签约过程的合法、合规和程序以及资料完整性入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强化内部监督作用。

(三)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资金审批制度。加强业务管理与财务管理联动机制,征收项目设立专项账户,专款专用。对所有补偿安置款的发放明确时间节点,并按协议书约定期限,制作补偿款发放清单,内部进行四级审核和管理,实时掌握发放执行情况,强化资金管控。同时,加强投资监理对征收补偿资金使用的审核。

(四)提高征收人员素质。严把新进职工、外聘人员 “招录关”,着重加强征收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品质的考核。采取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和“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邀请相关专业人员在征收事务所内进行授课解惑,参加市征收上岗人员专项征收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征收工作人员的依法办事能力。切实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征收工作人员知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将征收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延伸至街镇(园区)、村居委相关动迁工作人员,提高各级动迁工作人员的征收政策知识,推动征收工作中政策规范宣传、风气正确引导、矛盾及时化解。

(五)强化征收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征收事务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班子领导能力。进一步完善征收事务所内各部门的工作职能,强化协调、监督、保障。严格落实征收工作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量化工作岗位目标任务,并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各征收项目基地签约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加大新开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检查力度,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签约工作人员,严格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加强惩戒。

(六)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反腐倡廉长效机制建设,不断深化源头治腐防腐工作,强化领导班子在队伍管理上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用,建立公开透明的制度执行机制,切实解决制度落实不够、执行不力的问题。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坚决抵制征收签约过程中“人情风”“关系网”。同时,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查找征收事务所管理中的风险点,制定相关措施加以防控。

 

 

 

上海市宝山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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