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宝山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
指导意见》的备案报告
宝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编制市相关部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配套政策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局、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区文化和旅游局结合宝山实际,借鉴浦东新区、青浦区等试点区的实践经验,起草了《宝山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多次通过座谈会和书面文件向区相关职能部门、镇征询意见,经两次乡村振兴相关配套政策专题会议研究,修改完善。
经区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第三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报区领导同意,于2019年4月15日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农业农村委员会联合签发,并于4月17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的《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
现将《宝山区关于促进乡村民宿发展的指导意见》5份及起草说明、制定依据和合法性审查意见各1份报请备案。
上海市宝山区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