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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宝山区粮食规模化种植主体实施单产提升行动奖补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委 发布时间 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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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农业生产
  •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3-11-28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3-11-2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上海市粮油规模化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的通知》(沪农委〔2023〕324号)、《关于印发<2023年宝山区粮食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宝农委〔202325号)文件精神,鼓励各粮食规模化种植主体积极申报创建。区农业农村委会同各镇依程序和创建标准,规范完成主体申报、遴选、检查、实地测产工作。

通过对符合创建标准的主体按照单产增幅由高到低排序,上海同新粮食蔬菜专业合作社、上海青山粮食专业合作社等2家合作社为资金奖补对象。按照文件要求,创建成功的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每个奖补5万元,数量2家,奖补资金共计10万元,现将2023年宝山区粮食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主体、名次及奖补资金进行公示(详见下表)。

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区农业农村委生产指导科联系。电话:56495360。

 

上海市宝山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2023年水稻规模化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奖补公示表

合作社名称

品种类型

面积

(亩)

实际单产

(公斤/亩

名次

奖补资金

(万元)

上海同新粮食蔬菜专业合作社水稻

常规稻

749.85

699.4

1

5

上海青山粮食专业合作社

常规稻

521.68

674.4

2

5

备注:1.单产最低标准:水稻常规稻亩产不低于550公斤,杂交稻不低于600公斤,二者都种的按比例加权平均;

2.种植规模要求:农业企业或合作社达到500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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