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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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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1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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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28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友谊支路79号三楼,邮编:201999,电话:56108352,电子邮箱:(zhuqin3@shbs.gov.cn

一 、概 

2014年,我局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力度,按照2014年宝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总要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提升工作能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保障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不断完善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和专职人员落实的工作机制。一是继续强调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加强经费保障,有效地贯彻和落实区政府和市局的相关精神和要求。二是强化工作人员责任。2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信息报送、查询受理等工作,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有效运转确保日常工作的开展。三是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区政府及市局组织的保密知识、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养和工作水平,为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奠定了组织基础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流程

在上年工作基础上,我局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一是认真贯彻《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机构、职责、发布机制、程序、公开范围等内容,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不断修订《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上海市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年内开展计算机保密性测试,认真落实“双月一查”,确保每台计算机符合保密审查条件。三是严格规范执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程序,健全政务公开审查制度,完善信息公开审批流程,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四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以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为原则,加强社会和群众监督,开展社会评议,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五是按照要求规范认真编制2014年度《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宝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年度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涉及的政府信息进行仔细梳理和合理归档,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总结。

()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服务水平

按照《条例》和《规定》的范围和时限规定,我局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布工作,对于公众提出的查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在《规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二是对于工作中产生的依申请公开,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的要求编制目录并录入区信息委的报送系统,并按规定给予查询。三是在我局设立专门的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群众查询,定期向区信息委上报信息,供区政府在区档案局的集中查询点和政府门户网站集中查询。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和利用率。

(四)加强资源整合,扩大宣传效果

一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切实用好宝山门户网站、12333网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上海宝山发布微博和“启航”计划微信平台的发布信息量,今年共发布了微博226条,微信143条。广泛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组织各类咨询讲座312场,培训41814人,免费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6.6万份。三是继续提供网上便民服务。在宝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便民服务信息,提供信息公开咨询投诉地址、接待时间、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便于群众查询。定期对网上信息更新维护,确保信息准确。并认真做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工作,规范信息公开事项及内容要素,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上报主动公开信息33条,内容涉及行政许可审批、政策调整等涉及民生的信息公开内容, 本年度未发生相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和公布工作,每月及时向区信息委的政府信息报送系统录入上报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上发布、更新本局的主动公开信息。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1、局机构设置;

2、局工作职责及局系统各部门工作职责;

3、局业务办事流程;

4、局重点工作计划及进展完成情况;

5、本局制定的应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

6、各类便民信息和业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1、政府网站。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委办局栏目中建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的链接。上面及时公布了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目录和全文、年度报告、机构职能以及办事流程。

2政务微博。2014在“上海宝山发布”官方政务微博上我局共发布政务微博226篇。

3、“启航”计划微信公众平台。发布143条微信服务信息。

4业务网站。2014年我局下属宝山就业网和宝山区来沪人员就业服务网站合计点击量为70658人次。共发布各类便民以及招聘信息为45884条,其中为企业单位提供短信服务32809条。

5、设立电话咨询。接受电话咨询136892人次,提供政策解释等服务信息。

6、设立查阅点。2014年查询点共接待群众371人次。

7、发放各种政策宣传资料。在对外服务窗口设立资料架摆放有关劳动保障的政策法规等政府信息资料小册子,供群众翻阅和拿取,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发信息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的要求编制目录并录入区信息委的报送系统,并按《条例》和《规定》给予查询。2014年,我局产生依申请公开信息33条。全年申请查询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信息共3人次,其中网上申请2人次, 1人通过信函方式申请;依申请均按时答复,其中,1人答复同意全部公开,1人答复“信息不存在”,1人答复“非本机关职权范围”2014年度未发生依申请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述举报等情况

2014年度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有关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案,本年度没有产生与行政复议和诉讼有关的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现场接待公开查询点接待371人次,接听咨询电话136892人次、网上服务信息咨询8940人次。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水平和服务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生类、服务类信息的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强。

今后 为着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着重从信息公开范围、信息公开手段和信息公开督查制度几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明确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完善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局内部科室、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工作沟通,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得到及时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不断扩充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信息公开的范围要进一步扩大,不能仅限于本局制定的文件信息,对一些涉及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大会议等宜公开的信息要及时地收集公开。三是不断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形式。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这一主平台,积极利用本局业务网站、各类业务培训会、政策咨询活动、广播电视、报纸,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保持信息发布常态化和多样化。

 七、说明、附表、附图

1、其它说明:本统计期限为201411日至1231日。

2、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统 计 指 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33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33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4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3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2

   4.信函申请数 

3140

1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3

   1.按时办结数 

3210

3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3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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