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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 上海宝山 发布时间 201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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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本市文件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公告
  • 发布日期: 2012-06-08
  • 发文字号: 沪府办发[2012]34号
  • 发文日期: 2012-06-08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上海宝山

      《要点》(沪府办发[2012]34号)明确,今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按照“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增强公共资金运行和监管透明度,推进公共资源的公开透明配置,加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征地拆迁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动政府信息资源向社会开放,推进信用信息公开,深化公共企事业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信息公开;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公开研究会商机制,推进依申请公开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各种平台和渠道作用,优化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主渠道,用好“上海发布”微博平台等新型公开方式,落实基层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强化基础性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公文公开属性的基础管理,加大指导监督力度,全面启用全市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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