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施翔同志为宝山区行政复议局局长;
陈栋同志为宝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未同志为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沈伟同志为宝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鸿飞同志为宝山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明同志为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俞华斌同志为宝山区友谊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学东同志为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常务副院长、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山医院常务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卫红同志为宝山区中西医结合医院副院长、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宝山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孟飞同志为宝山区教育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陈楚菂同志为宝山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施翔同志的宝山区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周学东同志的宝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怿捷同志的宝山区科技创新开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官国振同志的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王春艳同志的宝山区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仕安同志的宝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