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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宝山区九届人大八次会议061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来源: 大场镇 发布时间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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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级建议结果公开
  • 主题分类: 其他
  • 体       裁: 其他
  • 发布日期: 2026-06-01
  • 发文字号:
  • 发文日期: 2026-06-0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大场镇

张韵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环镇南路“真华路至大场浦路段”南侧非机动车道建设的建议”已收悉,现形成主办意见如下:

因龙珠苑小区未动迁原因,道路整体建设条件尚不具备,若先行实施人行道工程,后期随着主道路主体施工,已建人行道需要拆除重建,会造成工程重复建设。该路段如果改造成停车场会因为缺乏消防通道和排水系统等原因产生安全隐患并且权责界定不清,容易引发纠纷。目前市政公司已将该段纳入日常管养范围,2026年1月已对该区域的灌木杂草及垃圾进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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