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宝)征地告〔2026〕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6年04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6〕24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宝山区杨行老集镇杨泰路东侧“城中村”改造项目蕰川社区蕰川路西侧友谊西路北侧区块(湄浦村)17B-03补征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动迁安置房)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17B-04、南至17B-05、西至17B-02、北至17B-03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宝山区杨行镇湄浦村羌巷组11.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宝山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6131117 监督电话:56109705
联系人:杨华栋 联系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