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江、刘祖辰、徐刚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宝山区窨井盖安全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委认真研读后极其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区经信委、区水务局、区交通建设管理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研判。
我区各类道路窨井盖数量较多,权属单位复杂,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例如:市政道路雨污水窨井由区水务局管理,为区管设施,仅占道路窨井总量的四分之一;燃气、上水、电力、信息,分属燃气公司、上水公司、电力公司及电信、移动、联通等信息公司管理,除此之外还有军用、物业窨井,上述窨井由于权属单位不同,且各自规格、材料及行业管理要求不同,较难统一管理。为将窨井盖有效纳管,减少因日常缺管导致的各类事故,保障人民出行安全,我委落实以下措施:
1.我委作为城市道路窨井盖应急管理“托底”单位,将会同区信访、网格管理、水务、路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道路窨井盖巡查,发现有损坏、缺失的窨井盖第一时间明确权属单位并通知处置,如暂无法明确权属单位的也将做好现场临时维护措施,避免发生事故。
2.我委要求区建管中心、区交通建管中心等道路管理部门实施道路整治工程期间主动与相关窨井权属单位联系,结合道路工程共同对工程范围内损坏较为严重的窨井盖进行维修、更换。
3.我委将主动跨前,与区经信委与各相关窨井权属单位进一步探索井盖数字化管理的可能性,在各单位财政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选取局部点位进行试点。
衷心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