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协同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_部门文件_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协同做好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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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社团管理
  • 体       裁:
  • 发布日期: 2024-02-06
  • 发文字号: 宝民〔2024〕3号
  • 发文日期: 2024-02-04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区民政局

各区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的有关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印送你们,请贵单位督促所管辖的社会组织于20243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报告书网上填报工作。请贵单位于2024430日前登录上海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https://mzj.sh.gov.cn/shzz/),对社会组织提出年检初审结论或者监管意见。

特此致函。

 

附件: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区级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民政局

     202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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