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四年七月十八日)
宝府办〔2014〕68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实行区长负责制,副区长协助区长工作。
经区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如下:
方世忠 区长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
夏 雨 副区长
分管发展改革委(物价局、金融办)、商务委(粮食局、旅游局)、统计局、招商办、航运经济发展区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政策研究室、财政局、税务分局等部门工作。
负责综合经济、吴淞工业区转型、邮轮经济工作。
联系金融、保险、海关、检验检疫、海事等单位。
周德勋 副区长
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医保办)、民政局(社团局)、国资委、老龄办、残联、社保中心、机管局、地区办、行政管理学院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外事办)、编办、新闻办、审计局等部门工作。
负责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办理,政府信息公开、政府实事项目工作。
联系区人武部、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杨 杰 副区长
分管公安分局、国安分局等部门工作。
负责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陶夏芳 副区长
分管卫生计生委、教育局、文广影视局、体育局、爱卫会、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负责创建国家卫生城区工作。
联系文明办、档案局。
连正华 副区长
分管建设交通委、绿化市容局(城管执法局)、环保局、水务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拆违办、民防办、滨江开发建设管委会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规划土地局(土地储备中心)等部门工作。
负责市政和建筑施工安全、燃气安全、防汛防台工作。
联系水、电、燃气、公交、邮政、电信等单位。
秦文波 副区长
分管经委(信息委)、科委、合作交流办、工商分局、宝山工业园区、宝山城市工业园区等部门工作。
联系统战部、台办、侨办、民宗办。
沈伟民 副区长
对口支援新疆喀什地区工作(任上海市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
袁 罡 副区长
分管农委(农机中心)、集资委、安全监管局(安委办)、质量技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食安办)、综治办、司法局、信访办、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气象局等部门工作。
协助分管法制办、监察局等部门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纠风和政务公开工作。
联系政法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