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宝府〔2015〕4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区文广影视局确定的第五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0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区域历史的见证和文化的重要载体。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各部门和各街镇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附件:第五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0项)
附件
第五批宝山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申报单位 |
沪剧 | 传统戏剧 | 宝山沪剧艺术传承中心 (宝山沪剧团) |
大场花格榫卯技艺 | 传统美术 | 大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大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大场微雕微刻 | 传统技艺 | 大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大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高境布艺堆画 | 传统美术 | 高境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高境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友谊民间剪纸 | 传统技艺 | 友谊路街道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淞南蛋雕技艺 | 传统技艺 | 淞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淞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大场易拉罐画 | 传统美术 | 大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大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大场棕编 | 传统技艺 | 大场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大场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罗店天花玉露霜 | 传统技艺 | 罗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罗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
罗店公大酱制品 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罗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罗店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