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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吴淞海港检疫所(小白楼)”为宝山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信息来源: 宝山政务 发布时间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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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属类目: 区政府文件
  •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 体       裁: 通知
  • 发布日期: 2020-12-31
  • 发文字号: 宝府〔2020〕198号
  • 发文日期: 2020-12-31
  •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 机构名称: 宝山政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规定,经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公布“吴淞海港检疫所(小白楼)”为宝山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宝山区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上海市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宝山区第四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吴淞海港检疫所(小白楼)               民康路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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