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宝山区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7年5月18日
2017年宝山区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2017年上海市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围绕2017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提出2017年宝山区政府电子政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优先“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建设
1.按照企业和群众两类用户,进一步优化梳理审批、监管、服务等事项目录,细化办事指南,通过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大厅公开发布。(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改办、区民政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有关部门)
2.推动与企业经营和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确保“应上尽上、全程在线”。(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审改办、区政府有关部门)
3.按照个人、法人两条办事主线,集成以行政相对人办理事件为核心的协同应用,扩大协同办事覆盖面。(牵头部门:区政
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政府门户
网站、区政府有关部门)
4.进一步提升网上办事服务体验,不断增加区政府全程网上办理事项数量。(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政局、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有关部门)
5.继续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优化办事流程,推动区、街镇实体大厅与市、区网上政务大厅线上线下融合。(牵头部门: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责任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区政府有关部门)
6.按照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实现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区级网上政务大厅、区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平台之间数据对接、一码贯通、身份认证、信息共享。(牵头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区政府有关部门)
7.建设区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系统,对接区网上政务大厅和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现与市条线业务系统和区自建系统的数据交换。(责任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
(二)深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8.进一步形成区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为在全区范围内推广运行平台打下基础,确保平台建成后运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9.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监管单位积极共享应用,主动对接有信息系统支撑的部门监管事项,统一纳入综合监管平台;对于没有信息系统支撑的监管事项,逐步实现跨部门、跨区监管数据共享和多部门业务协同。(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10.推进与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区网上政务大厅、区相关部门自建监管平台的对接,深化监管数据与综合监管平台的对接,进一步梳理跨部门、跨层级、跨领域的业务,加大与平台功能的对接力度,拓展日常监管、联合奖惩等方面的业务流程。(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市级电子政务云建设
11.完成区电子政务云基础设施建设,梳理本区电子政务云建设需求,搭建区电子政务云平台。(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
12.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务云运营和管理、迁移和部署以及云安全体系建设等标准规范,完成区电子政务云运营和管理办法、区电子政务云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
13.完成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区协同办公系统、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30个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牵头部门:区经委(信息委)。责任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对接市政府办公协同平台
14.根据市政府办公协同平台接口技术规范,完成与市政府办公协同平台的对接,完成基于SM2算法的区级数字证书认证体系改造。(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
15.深入推进区协同办公系统应用,适时启动移动办公APP开发。(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
二、提升政府现代治理能力
(一)推动经济发展领域重点应用
16.建设区域统筹管理平台,推进全区招商资源统筹,实现项目与招商资源的精准匹配。(责任部门:区经委)
17.推进区公共财政一体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支撑和保障财政业务改革,提高系统运行效率,保障数据安全。(责任部门:区财政局)
18.推进“宝山科技”云服务平台建设,开发科技企业项目在线申报及跟踪管理系统,建设科技企业基本情况数据库。(责任部门:区科委)
(二)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创新应用
19.推进宝山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共享平台项目建设,推动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集约化、联网规范化、应用智能化。(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区公安分局)
20.推进智能交通建设,提高交通通行效率、城市面貌和大型活动管理能力,提升老百姓对道路交通出行改善的感受度。(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
21.加强区、街镇、村居社区三级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及综治智能化信息系统建设,夯实村居社区技防物防基础。(责任部门:区综治办)
22.建设区水务综合管理、防汛应用、水质监测等应用系统,提高水务管理、防汛指挥水平。(责任部门:区水务局)
23.完成区民防减灾应急指挥中心多媒体系统升级改造,为各类电视电话会议、灾害应急处置及人民防空组织指挥提供保障。(责任部门:区民防办)
24.建设区司法行政业务专网及视频会议系统,接入全国司法行政业务专网及远程视频会议系统,优化司法行政业务系统资源共享、交互式会议、远程培训学习等功能。(责任部门:区司法局)
25.建设区城管执法局网上办案系统,实现案件办理全流程、全功能网上办理。(责任部门:区城管执法局)
26.建设铁路道口作业及接近预警安全监控系统,保障铁路行车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责任部门:区建设交通委)
27.建设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监管范围,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和监管模式创新。(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
28.建设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督查系统,实施实地实效督查,提升城市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
(三)推进民生服务领域示范应用
29.落实市政府实事项目,配合建设一站式“互联网 +”公共服务平台,将本区试点街镇社会保障、社区生活等特色服务项目纳入“市民云”,提升市民生活便捷度,增强获得感。(牵头部门:区经委(信息委)。责任单位:试点街镇)
30.建成区级“文化云”服务平台,推进文化活动、文化展示、文化培训、场馆导览、图书阅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公共文化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服务。(责任部门:区文广影视局)
31.建设区“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在全区24家一级、二级医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资金、职工互动保障资金、少儿住院医疗互助资金和医疗救助金同步结算,有效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32.建设区就业促进网上业务办理与监管系统(三期),包含创业补贴审核系统、公益性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补贴审核系统、全区范围内劳动人事档案管理系统。(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3.建设区地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地产果蔬、粮食等农产品的安全监管与质量追溯,保障地产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责任部门:区农委)
34.深化区域智慧健康信息网建设,优化完善区级应用管理平台和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推进区健康档案管理平台、区卫生综合管理平台、区域影像、区域临床检验、区域心电等区级平台的应用;建设医院EMR分级、社区EHR分级、移动医疗等信息系统。(责任部门:区卫生计生委)
35.推进“互联网+”食品药品智能监管,建立区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地图、食品安全快检管理平台和农产品质量信息平台,完善“酒业诚信通”网格化巡查系统;探索冷链储运智能监控,提升食品药品科学监管水平。(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
(四)加强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建设
36.深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升级宝山政府网站群后台管理系统,强化网站信息公开、政民互动、营商环境等核心栏目建设,开设英文版办事指南栏目,实施网站安全运维服务外包,确保门户网站稳定运行。(责任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
37.提升“上海宝山”官方微博、微信服务水平。进一步挖掘“上海宝山”官方微博、微信的潜力,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扩大便民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公信力和吸引力。(责任部门:区政府门户网站)
38.完善区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升级馆藏档案资源管理、电子档案移交接收、虚拟档案室等系统。(责任部门:区档案局)
39.建设政协委员直通车、微信移动办公、办公履职管理系统等,实现区政协内外业务工作的全面信息化,提高政协办公效率,推进履职能力建设,提升政协网上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区政协办公室)
三、增强政府创新发展能力
(一)完善政务数据资源基础
40.根据上海市信用平台升级要求,同步升级区公共信用信
息服务平台,提升公共信用平台统一归集和综合服务的功能,实现与区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信用信息的数据共享对接。(责任部门:区经委(信息委))
41.建设区公安分局执法信息存储系统,对执法办案音视频数据进行一体化管理,将交警、派出所110接处警、现场取证等日常警务信息全面纳入回溯式管理,保障执法过程阳光透明。(责任部门:区公安分局)
42.建设宝山干部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干部日常工作管理、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等基础应用。(责任部门:区委组织部)
四、强化支撑保障体系
(一)完善电子政务体制机制
43.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法定程序,加快清理不适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牵头部门:区政府法制办。责任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
(二)强化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
44.完成区检察院涉密机房安全防护等系统建设,开发电子卷宗自动编目和检察业务数据利用软件。(责任部门:区检察院)
45.完成区审计管理系统国产化改造,实现系统的国产化环境部署和迁移。(责任部门:区审计局)
46.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从源头上加强对上报信息的保密审查,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高对失泄密事件的发现能力。(牵头部门:区保密局、区公安分局、区经委(信息委)。责任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加强电子政务基础工作
47.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分层分类组织开展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服务意识、业务技能和办事效率。(牵头部门:区公务员局。责任部门:区政府有关部门)